江苏探索建立农业系统法律顾问制度

来源: 时间:2015-04-27 点击数:

    近年来,江苏省在农业系统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把关行政行为合法性,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取得了积极成效。到去年底,全省已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市、县(市、区)有60个。

  江苏省农委副主任蔡恒说,去年初,江苏省要求在全省农经农业系统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法律服务,要求两年内省市县三级农经农业部门基本都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省农委政策法规处处长潘长胜介绍,为发挥省级示范引领作用,去年初,在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的支持下,江苏省农委选定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并聘请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知名律师,以合同条款的形式明确受聘方具体工作职责、服务流程、协议期限及收费标准等内容,为律师等法律专家更好服务三农工作架设了桥梁、畅通了渠道。到目前为止,南京市已有5个县(市、区)农委选择了当地拥有较高人气指数的律师事务所,并聘请了法律顾问,覆盖率达83.3%。截至去年底,在江苏已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市、县(市、区)中,通过法律顾问处理涉农纠纷调解和信访案件434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35件。

  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来,江苏有关律师事务所对江苏省农委印发的《江苏省农业委员会种养业黄名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出具了法律审查意见,对江苏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管理工作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提供了律师论证意见。南京市农委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后,从去年7月到今年3月,受聘法律顾问已协助市农委审核各类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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