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误区
新型城镇化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全局的大战略,是我国经济加快转型的强大引擎,是最大的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事关几亿人生活的改善。为了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的幸福,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
新型城镇化建设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善民众生活的同时,也还存在着一些误区,比如,一些地方在获取建设用地指标和财政收入目的的驱使下,仅仅通过形式上的调研和论证,打着新型城镇化的旗号进行土地征收和新社区开建;又如,有些地方的失地农民变成市民后,不适应新社区生活,不愿住进新社区,使新建社区“空心化”;再如,土地流转后,对失地农民的关注度较低,农民心里也没了依靠,潜在地产生了一种不稳定因素。要走出这样的误区,就必须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核心”。
走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误区,就必须做好深入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性工作,做好人口聚集、二三产业聚集等情况的充足准备。既要有在当地推行城镇化所必需的人心所向的社会基因,也要有作为一个现代城镇所必需的发展潜力,更要为失地农民提供再就业机会。
走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误区,必须做到“人的城镇化”。不仅要让农民实现身份的转换,也要让农民实现一系列权利的转换。只有通过与户籍制度紧密联系的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的改革,才能保障新进城农民享有公平的机会和平等的权利,才能让他们成为一名新市民产生由衷的心理认同,缓和由于权利不平等所带来的社会矛盾。
走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误区,必须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后给予“人”必要的关注,将“以人为核心”的理念一以贯之。既要提供给新进城农民的公平权利保障,也要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倾斜给予这些“特殊群体”更多的体谅关爱和必要的思想疏导,使他们更好的融入城市生活,增加认同感,使他们成为城市文明的共同创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