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来苏调研粮食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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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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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到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带队来我省进行粮食法立法调研。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建国、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调研活动。18日上午,调研组在宁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情况汇报及相关立法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永忠、副省长徐鸣参加座谈会。
省农委建议要强化粮食功能区建设,建立粮食优势功能区利益补偿机制;加大耕地质量建设和粮食产地环境保护力度。省粮食局建议要调动保护地方政府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增加对流通环节的补贴,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投入,还要强化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加强粮食质量监管、加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
吉炳轩在听取各方面的汇报后说,粮食法立法,要提高全社会对粮食生产的重要性认识,要着眼于调动包括种粮人的积极性、提高粮食主产区群众种粮的热情,提高粮食生产的水平和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建立良好的粮食生产环境,通过法律手段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种田农民富裕。江苏对粮食生产高度重视,粮食经营也是好的,取得很大成效,也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值得借鉴和学习。大家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立法过程中积极吸纳,提高粮食法的立法质量。
刘永忠表示,我们要以此次立法调研为契机,切实抓好粮食生产、流通工作,为实现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作出应有的贡献。徐鸣向调研组简要介绍了我省粮食的基本情况,他建议国家尽早出台粮食法,为依法管粮、依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