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被征地农民补助提高近4倍

来源: 时间:2014-04-14 点击数:

    泰州市政府10日发布《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将被征地农民必须全部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并强化政府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责任,确保予以落实。

  该市规定,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原来每人5000元提到2.3万元,补助标准提高近4倍。除16周岁以下的被征地农民不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外,所有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都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并分不同情况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顾介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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