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深化农村改革》南京将城乡社保一体化

来源: 时间:2014-03-25 点击数:

  坚持改革推进、坚持城乡统筹、坚持资源集中、坚持民生导向,近日,《关于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正式出台了。同时配发了《南京市农村综合改革 (2014—2015年)任务分解》,明确了农村综改6大类20项任务,坚决打破城乡分割、重城轻乡、先城后乡惯性思维,树立“大南京观”,形成城乡深度融合发展新格局。其中农业现代化、农村产权制度、新型城镇化、农村金融、户籍制度等事关农业农村发展、农民切身利益的热点改革,备受关注。

  市委书记杨卫泽要求,抓规划、谋全局,科学推进郊区农村建设发展;抓改革、强动力,激发农业农村内在发展活力;抓创新、促转型,加快构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抓统筹、求均衡,加速形成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在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过程中,一定要坚守“三条底线”,即生态文明的红线踩不得、乡土文化的根源断不得、农民群众的权益伤不得。

  市长缪瑞林提出,握紧拳头保重点,干一件成一件,要牢牢把握“三农”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重点做好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深入实施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提升城镇化水平、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切实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等六方面的工作。

  《关于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1、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关键词】耕地保护红线、口粮自给率、科技创新

  【文件】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坚守全市341万亩耕地保护红线;多渠道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生物农业“一谷四园”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完善农田水利建设管护机制,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解读】南京今年将落实史上最严耕地保护制度,严守341万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市民口粮自给率不低于40%。今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要稳定在240万亩左右,其中水稻种植面积140万亩。

  现阶段,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土地流转规模一般以300亩左右为宜,严守生态文明红线,并分区域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最低指导价,更加严格落实能源节约、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生态绿地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等“五个最严”制度,确保维系生态平衡的农业基本空间不被挤压、总量不减。

  推进工商资本和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企业+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制定支持青壮年农村劳动力务农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现代农业领域创业就业的专门计划。力争到201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50%以上,建设省级及以上农产品加工集中区3个,培育职业农民2万人。

  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明确农水工程分级管养名录、管理目标、具体要求和责任单位,逐步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落实水利站改革,健全管护体系,逐步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延伸建立抗旱灌溉等服务组织和村级水管员,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进一步整合市、区、镇(街)三级水务资源,加快实现城乡水务一体化。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支持标准化生产、重点农产品风险监测预警、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对农药、兽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农产品生产主体行为,加快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从源头上管好农产品质量安全。

  2、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激发郊区发展内生动力

  【关键词】确权登记、交易监管、集体资产收益

  【文件】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坚持和完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健全集体资产交易监管体系,推进集体资产确权发证工作,由区政府发放统一的产权登记证,实行“一物一码一证”管理;创新农村集体资产运营机制,逐步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社区股份合作分红机制,原则上不得低于同期集体资产经营性收益总额的20%。

  【解读】农民最关心的承包地、宅基地如何带来更多财产性收入问题,是这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南京将分区域制定承包地流转最低指导价,确保农民土地流转收入,同时让地更多集中到能人大户手上,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让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为真正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占用、使用、收益、流转和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担保权能,南京将以确权、确地、确股相结合方式,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土地被征收的村可按不超过农用地征收面积2%的比例(总面积不超过100亩)预留发展用地。2014年,高淳区整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其他郊区安排一个镇(街)开展试点,2015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

  2014年,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区、镇街、村居四级联网”的财务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和村级资金账户区监管制度。对农村集体资产全面开展清理核实、界定权属,由区政府发放统一的产权登记证。依托现有的交易平台,组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镇街设立交易服务中心,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网络体系和市、区、镇街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到2015年,80%的镇街建立交易中心,85%的郊区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3、建立一体化土地使用制度,促进城乡要素均衡配置

  【关键词】土地综合整治、市场化配置、有偿退出

  【文件】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依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多元主体与区、镇街共同设立运作平台,通过市场化方式参与土地整治;创新土地市场化配置方式,建立建新指标托底收购机制,逐步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确保2014年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和农村建设用地地籍调查以及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解读】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加快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通过市场化配置方式,促进土地高效集约利用,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又为城镇发展提供空间。农民宅基地将主要实施有偿退出改革,让农民自主选择货币、住房、物业等多元安置方式退出。政府部门不擅自替农民作主,强迫农民进城上楼。同时,将增加农民集体资产收益,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的股份占有、收益及抵押、担保的权益,通过置换、转用、入股等盘活闲置、低效的集体建设用地。

    4、优化农村区域规划布局,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关键词】户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一体化、特色城镇
  【文件】加快提升郊区城镇规划水平,加快形成“中心城—新城—新市镇—新社区”的市域城镇等级体系;大力培育特色城镇,深化江宁区横溪街道、浦口区桥林街道等10个城乡统筹发展试点镇街工作;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五大片区1600平方公里的示范区建设;加快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制定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和城镇社会保险参加年限为基准的积分制落户政策;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加快推进城乡低保区域内同标、并轨。

  【解读】农民最关心的“进城政策”也已有较具体改革思路,南京将以平等城乡居民权利为导向,分类分步推进。2014年建立起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并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倾斜。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标,2015年人均补助标准达60元。2015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70%的镇区、乡村学校与城市优质资源结对互动,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

  2014年取消在宁高校应届毕业本科生落户限制。2015年,南京本地居民在全市范围内凭合法稳定住所,实现全市域户籍互迁。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暂时不符合条件或农民不愿意落户的,实行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在一定条件范围内享受本地居民劳动、就业、入学、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

  以新市镇建设为龙头,加速农民市民化,农民进城和外来人口落户,重点放在郊区城镇,特别是新市镇。支持溧水区、高淳区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推进江宁街道、金牛湖街道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工作。扩大高淳区阳江镇和经济发达镇(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5、强化支持保护制度建设,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村金融、帮扶攻坚、生态补偿

  【文件】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取消竞争领域的涉农专项和资金配套;强化农村帮扶攻坚,实施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针对性帮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遵循“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管护机制,鼓励村集体组织农民承包公共设施经营管护;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扶持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健康发展。

  【解读】实施新一轮经济欠发达镇街帮促,到2015年实现主要可测指标与全市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强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力争2014年全市90%以上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在70万元以上。完善低收入农户与机关干部结对帮促机制,确保2015年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6500元以上。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推进农村金融创新。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到涉农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逐步扩大金融服务业对涉农区域的覆盖面。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经济实体和各类社会资金参与组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

  完善农业保险体系。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完善保费补贴政策,扩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鼓励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保险和小额保险业务,推进农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探索建立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

  规范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运行。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解决合作社内部成员资金需求,推动农民资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6、完善农村基层组织职能,推进乡村治理机制现代化
  
  【关键词】末位谈话、去行政化、三社联动

  【文件】强化村级党组织核心作用,选拔各类优秀人才担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明确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健全农村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推行“扁平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

  【解读】推行村(社区)书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评议制度,实行考核末位谈话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从优秀村(社区)书记中选拔镇(街)领导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大力选树一批优秀村(社区)书记先进典型。

  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构建党领导下的新型基层民主自治体系。村委会(社区)重点做好公共服务、社区管理、村民自治等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承担本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推广“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建立为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提供公共管理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全面推行“扁平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相互协作、共同开展服务,提升志愿者服务水平,增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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