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全面启动创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

来源: 时间:2013-07-27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要求,近期,该市围绕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创建标准,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创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统一创建思想。组织全市各镇(区)农经工作负责人召开创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工作会议,全面分析我市创建工作的基础条件,深入阐述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研究讨论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会议动员和部署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全面提高全市农经系统创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制订全市《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目标、原则、步骤、要求及时间节点,分自查阶段(重点制度建设自查、规范运营自查、民主决策自查、信息化监管自查)、整改阶段和复查阶段三个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力争9月底前完成相关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常熟市农村集体资产资金管理、财务预决算、财务开支审批等十六项管理制度,构建形成制度健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手段先进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服务改革的能力;同时,梳理总结推广一批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运营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典型。三是细化工作措施,抓好终端落实。全市各镇(区)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把此作为农经部门重点工作狠抓落实,根据全市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同时,通过广播等各种渠道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动态,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有效保证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目前,全市创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工作正紧张有序地推进中。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

  • 项目咨询一部:025-83713053

    项目咨询二部:025-83117011

  • 电子信箱:jsnjfw@163.com

    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91号

主办: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788号 苏ICP备10041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