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启动开展美丽镇村建设

来源: 时间:2013-08-13 点击数:

    根据苏州市新型城镇化暨美丽镇村建设工作及美丽镇村(村庄)建设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和总体要求,常熟市积极行动,精心准备,全力推进美丽镇村(村庄)建设。
    1.确定美丽镇村建设示范点。苏州市委、市政府对美丽镇村(村庄)示范点建设提出了较高的目标和要求,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投入大,为确保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常熟市先后两次召集各镇(板块)分管领导,对照考评体系,并统筹考虑了农村黑臭河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新三年行动计划、镇村道路提档升级等城乡统筹推进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镇村财力、基础条件等情况,对全市各镇村进行了系统梳理,初步确定了海虞、梅李2个美丽城镇建设示范点和汪桥、梦兰、蒋巷等10个美丽村庄建设示范点。
    2.明确目标要求。按照苏州市总体工作部署,常熟的美丽村庄建设将在2012年全面完成村庄环境整治的基础上,用三到五年的时间,按照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对规划保留村庄提升建设水平,彰显村庄特色;实施农田整治,整合土地资源;培育产业发展,形成"一村一品";创新经营机制,实现村强民富。2013年,全市完成创建苏州市级"美丽村庄示范村"10个,分别是碧溪新区浒东村、梅李镇天字村、海虞镇汪桥村、虞山镇梦兰村、辛庄镇张港泾村、沙家浜镇红石村、古里镇康博村、董浜镇天星村、支塘镇蒋巷村、虞山旅游度假区三峰村。今后逐年规划一批,创建一批,最终全面完成。美丽城镇建设主要实施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配套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改善镇容镇貌,塑造城镇特色,完善公共服务,加强长效管理,建成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良、特色风貌鲜明的现代化新型城镇。主要实施内容为镇容镇貌整治,特色风貌塑造,基础设施提升和长效管理落实。确保海虞、梅李两个示范镇到2015年底实现城镇经济充满活力、镇容整洁有序、环境生态宜居、城镇特色鲜明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的目标。
    3.明确工作步骤。美丽村庄建设主要分为前期准备、编制规划、建设实施、检查验收、巩固提高五个阶段,于2013年7月开始,至2013年12月底完成建设任务。2014年1月对照《苏州市美丽村庄建设考评指标体系》确定的标准全面通过苏州市组织考核验收。美丽城镇建设主要分三步实施:一是明确任务,制定方案。按照《苏州市美丽城镇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和指标体系确定的各项标准,细化各阶段建设整治任务,研究制定分阶段的建设整治实施方案。二是积极推进,集中整治。全面启动美丽城镇各项建设整治任务,确保今年底完成示范镇建成区范围内的集中整治任务,达到"综合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的目标。三是全面发动,整体提升。从2014年开始,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项建设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全面开展城镇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提升、公共设施完善、园林绿化美化、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工作,到2015年底达到美丽城镇建设的目标。
    4.明确工作责任。2013年7月31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讨论美丽城镇和美丽村庄创建工作,决定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常熟市美丽城镇和美丽村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市委农工办、住建局、城管局(环卫指导中心)、规划局和农委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全力推进。市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同时,建立部门与示范镇、村的挂钩联系制度,一对一指导和督查美丽城镇和美丽村庄建设工作。
目前,常熟市正在积极准备,抓紧行动,确定的美丽城镇、美丽村庄示范点的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展开,并将在8月上旬召开美丽城镇、美丽村庄建设动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美丽镇村建设工作,及时有序加以推进,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水平。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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