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绘就乡村振兴投资基金“路线图”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关于做好乡村振兴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这是全国首个在乡村振兴投资领域对政府投资基金加以规范的地方性指导文件,通过全方位制度性供给,划定了乡村振兴投资基金的江苏“路线图”。
明确政策导向,用好资本力量。乡村产业振兴注重对资源配置的优化,《通知》明确基金投资的政策导向:支持我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构建,支持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完善乡村产业发展格局,提高乡村产业质量效益。我省立足省情,重点聚焦商业育种、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绿色循环农业、农业科技装备业等领域。2020年上半年,由省财政出资的省政府投资基金发起设立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在子基金层面带动市县政府、社会资本共同参与,首期目标规模100亿元。截至今年上半年,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共设立子基金16支,总认缴规模83.64亿元,总实缴规模22.67亿元,累计投资项目47个,合计投资金额17.16亿元,较2020年末投资项目数和投资金额均增长超过50%,有力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我省乡村产业发展。
下好“先手棋”,确保财政出资“不差钱”。投资乡村产业是一项系统工程,《通知》排出时间表:积极推动各级财政资金或政府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方式共同设立或互相参股基金,形成财政出资合力,确保年底实现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在各设区市全覆盖。《通知》为基金的资金来源打开了“一扇窗”:加大乡村振兴领域专项资金“拨改投”力度,各地可从省切块下达的支持乡村振兴相关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对基金出资。这让常州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徐文婷感到振奋,她表示,常州将在市级财政资金出资的基础上,统筹整合中央、省级涉农专项资金,并在符合资金使用规定的前提下适时增加基金规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助推乡村振兴的杠杆作用。
化解投资难题,“制度供给”红利待释放。从项目端来看,涉农项目周期长、投入大、回报低、退出通道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不高;从募资端来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出资人多为国企、集体企业,基金规模相对受限。《通知》出台后,资本“下乡”中遇到的这些难题有望迎刃而解。我省将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印发2021年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清单,加强项目推介,吸引有实力、有投资意向的社会资本设立子基金。同时,组织市县积极报送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等的融资需求,加强产业、行业、项目信息共享和业务创新,为大型优质项目做好投资储备。秉持政府投资基金的政策导向和长期价值投资理念,为形成对农业类项目稳定发展的持续支持,省乡村振兴子基金的存续期放宽到10年。同时,鼓励各地探索发挥政策支持和基金投资的协同效应,放宽基金投资的地域限制,促进资本在我省有序流动,吸引各方力量共同助力乡村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