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五项举措"提高农开项目管理水平
近年来,赣榆县农开局按照"强化运行、规范管理、注重创新"的指导思想,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一是实行设计委托制。委托连云港水利规划设计院、扬州大学等进行项目前期设计。规划设计前,先对项目区范围进行地质、地貌、地形等勘察,对项目区产业发展和制约瓶颈进行调研,全面掌握一手资料,然后梳理每村需建的工程内容,初步确定各村工程内容,对每座需要建的建筑物进行丈量分析,广泛听取农民的意见,确保了项目建设既科学合理又规范实用。
二是强化项目公示制。立项前,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在项目区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布投资意向、建设内容、投资投劳方案等内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扩大了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杜绝了"人情项目"、"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确保了项目资金投向的准确性、合理性,提高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竣工后,向社会公示投资规模、工程质量等情况,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严格项目招投标制。县农开局、财政局采取委托招标的方式,与连云港阳光招标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同,由其全权代理土建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设备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所有采购全部进入县政府采购中心,实行政府询价采购。中标资金直拨中标单位,确保了项目建设"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推行多元监管机制。推行了由专业监理、业主代表和项目区农民代表"三位一体"的监管网络,有效地提高了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目单位每月都及时把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监理公司,经总监审核把关后,再安排资金拨付,实现了项目管理程序化、规范化。
四是尝试项目法人制。赣榆在2012年度墩尚镇、金山镇高标准农田和2013年度沙河镇高标准农田开展了项目法人制试点工作:即由项目所在地政府领导牵头,县农开、财政部门参加,成立项目建设指挥部,在指挥部下组建项目法人结构。重大事项由指挥部决策,具体事务由法人操作。 "项目乡镇政府为招标主体之一、履约保证金放在乡镇财政、工程款拨付经乡镇政府代表签字认可"三项管理权。通过法人制实施理顺关系,调动乡镇积极性,让乡镇真正参与到项目的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施工组织管理、清障伐树、矛盾协调和建后管护工作之中,真正成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之一,从而实现项目组织实施权和项目监督管理权的适度分离。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