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县积极推行农开项目"公示制"
近年来,赣榆县农开局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狠抓关键,切实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公示制落实到实处。
抓好引导,确保渠道畅通。推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公示制,是提高农业综合工作水平的一项新的举措。要使这项政策和制度顺利得到贯彻落实,必须做大量的宣传工作,扫除思想障碍,畅通公示渠道。赣榆县农开局通过下发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公示制暂行规定》,把每年的农开项目选项指南、项目库名录等在赣榆报、赣榆县政府门户网等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营造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加强指导,确保制度落实。项目申报、实施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应实行公示制。加强对乡镇和企业进行公示制度的知识培训,县局对项目单位的公示内容、公示形式等进行严密指导和严格把关,对每个阶段坚持做到三个到位,即:督促到位,检查到位,走访到位,看公示是否及时、内容是否全面、数字是否真实、形式是否合规、群众是否明白,及时督促纠正公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防止出现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
大胆实践,确保实施效果。项目建设前,实行项目公示制,通过设立公示栏对工程建设内容、资金投入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广泛的公示,项目村农民筹资投劳落实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程序,把发言权交给农民,自主自愿制定筹资投劳方案。项目建设中,成立由村干部和群众组成监督小组,直接参与项目工程施工,边干边提建议,边提建议边落实,项目土建工程粘贴农开标志,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在群众监督下透明运行。项目验收时,书写宣传标语、工程编号和设立公示牌,充分听取项目区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一项硬指标,真正实现"我的工程我做主、我参与、我受益"。
项目公示制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今后我们将在工作中继续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改进,在改进中提高,不断对项目公示制度进行完善,增强公示内容的系统性、公示范围的广泛性、公示程序的严肃性、公示方式的实效性。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