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贯彻实施

来源: 时间:2021-07-27 点击数:

623日,《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南京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副省长潘贤掌出席会议并讲话。

魏国强在讲话中指出,《条例》的修订,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影响制约合作社发展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迫切需要。要从规范合作社组织运行、增强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鼓励探索多种发展模式、加强合作社发展政策扶持、强化监管和服务等方面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要求。要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制定配套制度,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法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潘贤掌就贯彻实施《条例》作了动员部署,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把高质量发展专业合作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的重大任务;牢牢把握新修订的内容,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抓好各项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法规效能,扎实推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再上新台阶。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将于71日起正式实施。

  • 项目咨询一部:025-83713053

    项目咨询二部:025-83117011

  • 电子信箱:jsnjfw@163.com

    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91号

主办: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788号 苏ICP备10041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