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举措"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来源: 时间:2013-10-22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维护好公众健康和消费安全,太仓市农委强化"三大举措",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落实考核机制,强化监管职责。成立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业务科室、事业站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形成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机制。落实了考核机制,把新增"三品"数量和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这两项指标纳入《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重点工作考核》内容,与镇(区)评先奖励挂钩。每月编发《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通报》,把各镇(区)的情况通报到市人大、市政协、市分管市长以及镇(区)主要领导,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二是建设监管平台,强化社会监管。创新应用二维码作为农产品安全追溯码,通过统一规范编码,使企业生产的每一个农产品有一个"身份证",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站查询、触摸屏查询、智能手机"我查查"二维码扫描软件查询追溯农产品生产全过程以及基地田块信息。目前,5家农产品生产合作社开展了产品二维码追溯。组织开发了太仓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把全市8家镇级快速检测室、20家蔬果基地农残快速检测室和4家水产品快速检测室的检测仪器联网,实现检测数据实时上传,消费者和农业部门监管人员通过点击"太仓农林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板块就可以实时查询,强化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双重监督。
    三是前移监管关口,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继续积极推行农药集中配送,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零差价销售。今年,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农药集中配送体系建设,开发运用了"太仓市农药补贴供应与绿色防控服务平台",所有集中配送的农药商品信息、销售价格信息录入系统,各配送网点只能按照市农药招标统一价格出售给农户,无法擅自改动价格,在系统平台中没有的品种也无法享受政府补贴,杜绝了基层网点擅自提高价格和私自采购农药的现象。目前,100多家合作农场、百亩以上种植大户加入平台,有效防止了假劣农药和禁用高毒农药进入农资流通环节和农业生产领域。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太仓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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