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明确村级集体增收六大增收途径
为进一步增强村级经济实力,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础,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常州市新北区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村级集体增收的意见》,围绕开源节流、多渠道增加村级可用财力提出六大增收途径:
1.加强公共管理,有效考核促增收。坚持费随事转原则,规范农村社会公共管理财政奖补政策,引导村级集体积极做好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耕地保护、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等工作。以稳定的财政转移支付保证村级公共管理服务刚性支出,确保村级获得维持正常运转的收入来源。
2.联合发展物业,有效投资促增收。鼓励以区、镇为单位,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原则的前提下,通过村村联合、村企联合等抱团发展模式,集中村级财力,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统一管理,产权独立、保底分红、收益归村”的要求,在区位条件较好、投资回报率较高的园区,统筹建设或购置标准厂房、新市民公寓、仓储物流设施、综合农贸市场、商业店铺等集体物业项目,增加物业租赁收入。
3.加强资源整合,有效开发促增收。围绕“一村一品”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思路,鼓励有条件的村,以村集体为经营主体或持股的方式,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或集体合作农场,建设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发展特色农业,增加村级集体的资源开发收入。按照“统一规划、自主开发、集中管理”的要求,鼓励拥有山水、历史、文化等资源条件的村,采取股份合作、村有民营等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农家乐”、“渔家乐”、“林家乐”等休闲观光农业,增加村集体的经营开发收入。
4.盘活存量资产,有效经营促增收。鼓励村集体根据村域优化实际,按照规划要求,再次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和破旧校舍、厂房、仓库等各类集体房产、土地或零星分散的村庄进行整合,能出租的出租,暂不能出租的改造后出租,实在不能出租的通过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取得建设用地指标,货币化置换或投入物业项目建设。采取合资合作开发方式,推进农民集中区建设,增加资产经营性收入。
5.发展合作经济,有效服务促增收。全面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农地股份合作、农民专业合作、农村富民合作、农村劳务合作,建立健全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发展为农服务型经济。鼓励村组织动迁户以非刚性需求安置房折股投资,建立富民合作社,统一招租,保底分红,特别是安置房尚未建设的,更要探索直接统一建设新市民公寓,变全区安置房缺口大的压力为合作发展资产多的优势,村级集体通过服务获取必要收入。
6.严抓“三资”管理,有效理财促增收。建立统一规范的“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整合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在工程项目、收入支出、集体资产转让、租赁、设备购置、固定资产折旧、债权债务管理等方面规范程序,加强管理。扩大农民对“三资”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 “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信息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推动村级经济的健康发展。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常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