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农村管理规范“三权”管好“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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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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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泰兴市在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信息化管理的基础上,通过规范“三权”,建立完善了“三资”长效管理机制。
规范资金使用权,强化“双代管”中心建设。该市全面推行“村财乡管”,乡镇(街道)经济服务中心对村级资金、合同等进行统管,村级收支在民主理财的基础上实行报账制,并定期公开。市委农工办以“收进一个口袋、支凭一支笔头、中心一套账本、审计两年一轮”为抓手,对全市“双代管”中心实行分档分类管理。
规范资源处置权,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推行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方式改革,村级公共资源交易一律实行集中交易、统一监管。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则、操作规范和实践案例,明确进场项目和交易中心权限,细化业主单位、交易中心、主管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纪委工作内容和责任,规定监督方式和责任追究情形等。
规范审批服务权,强化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抓好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便民服务室规范化建设,延伸镇村网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力推行基层政务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镇村服务项目进行梳理审核,固化工作流程,实行电子监察,有效防止基层“三资”审批服务上的权力变异。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泰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