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济组织活力迸发 太仓对农村劳务合作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支持农村发展合作经济的具体政策措施。近日,太仓专门出台相关举措,进一步扶持农村劳务合作组织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劳务合作社在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发展最早,也最具代表性。华金综合服务经济合作社成立10多年来,服务项目逐年增加,劳务收入不断提高,今年合作社劳务收入可达2400多万元,入社农民的收入稳步增加,今年人均收入在原有基础上预计增加1800~2000元。
劳务合作社是以当地农民从事劳动合作为基础的一种新型市场主体,是农民群众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一大创举。早在2001年,浮桥镇就创办了全国第一家农村劳务合作社——华金劳务合作社,为农村劳务合作社的组建提供了“样板”。目前,全市已成立河道保洁、绿化养护、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大企业辅工等方面的劳务合作社92家,入社农民超过1万人,平均每个社员年劳务收入超万元。
今年11月10日,太仓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扶持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的意见,在原有扶持政策基础上作了调整、创新和完善,进一步增强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活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更加有效地整合农村劳动力资源,实现农民充分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
太仓市从引导规范发展、强化项目支持、拓展农村公益性岗位范围、实行社保补贴、实施职介补贴、调整保险政策、实行税费优惠、开展技能培训等多个方面入手,全面加大了对农村劳务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劳务合作社做大做强。凡经工商登记,正常运作1年以上,并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农村劳务合作社给予补助开办费2万元,引导和激励劳务合作社不断完善运行机制,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带动更多农民就业增收;凡市、区镇政府和行政村(社区)负责的道路养护、绿化管护、环卫清洁、河道保洁等公益性项目,一律发包给农村劳务合作社,并按规定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将农民劳务合作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300元,最高保额增加到40万元。
目前,全市累计组建农村各类新型合作经济组织749家。至2012年底,全市94家社区股份合作社享有股份的社员人数为56984人,股份合作社经营性总资产达328784万元;截至今年三季度,全市109个土地股份合作社入社农户18555户,入股土地总面积22.45万亩;全市40个投资性富民合作社,入社农户1882户,已建富民载体项目48个,物业用房总面积60万平方米,实现收益2943万元,股金投资回报率达10%左右;全市共组建蔬菜、瓜果、花木、水产等专业类合作社312家,合作农场102家,2012年农户户均创收17500元。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