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首批认定家庭农场161家
日前,金坛市制定了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并通过对申报的792家单位实地考察,首批认定家庭农场161家。
金坛市结合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了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家庭农场需具备的条件: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经营的土地流转年限不得低于5年;家庭农场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80%以上;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如粮食作物、林果、花卉、蔬菜50亩以上,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等;农场要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经营设施,从事畜牧养殖无污染;有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等。
首批认定的161个家庭农场,包括粮食、蔬菜、水果、畜禽、水产、苗木、林木、种养结合等多种类型,初步形成产业特色明显、地域分布清晰的家庭农场发展局面。
位于指前镇建春村的黄春海家庭农场,是金坛市家庭农场建设发展的典型代表。农场家庭人口4人,全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面积520亩。农场主黄春海参加各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引进优质稻米品种软玉等科学种植。农场先后购进了大型拖拉机、插秧机、播种机、施肥机、植保机、中型收割机、烘干机以及农产品加工机具共20多台(套),进行机械化作业。农场常年雇工1人,专门负责各种机械操作。从2010年起,该农场每年水稻产量稳定在650公斤以上,小麦产量在450公斤以上,年纯收入达到50万元。
目前这161家家庭农场中有4家进行了工商登记,157家还是作为农户。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常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