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首家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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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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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底,“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横庄村经济合作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领取了营业执照。这标志着泰州市首家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式登记注册。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诞生的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六项第二十一条明确,将农村工作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的决策部署,鼓励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精神,省工商局专门出台了《关于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登记的指导意见》;市工商局与农工办共同制定了《泰州市村经济合作社暂行管理办法》和《泰州市村经济合作社组建工作实施方案》,以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推进家庭经营、集体互营、合作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横庄村经济合作社”由俞垛镇横庄村2306名村民组成。作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通过量化到其名下的151.55万元集体经营性净资产份额作为主要出资;主要从事本社自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本社房屋出租、物业管理,为合作社全体成员提供。该经济合作社的成立初步实现“村民变股民、资产变股份”,对于推动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泰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