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农村劳务合作社补助2万

来源: 时间:2013-12-16 点击数:

    日前,太仓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扶持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的意见》,在原有扶持政策基础上作了调整、创新和完善,进一步增强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活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农民充分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
    根据《意见》,太仓市将从引导规范发展、强化项目支持、拓展农村公益性岗位范围、实行社保补贴、实施职介补贴、调整保险政策、实行税费优惠、开展技能培训等多个方面入手,全面加大对农村劳务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劳务合作社做大做强。凡经工商登记,正常运作1年以上,并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农村劳务合作社给予补助开办费2万元,引导和激励劳务合作社不断完善运行机制,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带动更多农民就业增收;凡市、区镇政府和行政村(社区)负责的道路养护、绿化管护、环卫清洁、河道保洁等公益性项目,一律发包给农村劳务合作社,并按规定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将农民劳务合作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调整到300元,最高保额增加到40万元。
    据了解,劳务合作社是以当地农民从事劳动合作为基础的一种新型市场主体,在太仓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发展最早,也最具代表性。早在2001年,浮桥镇就创办了太仓第一家农村劳务合作社——华金劳务合作社,为农村劳务合作社的组建提供了”样板”。成立10多年来,华金的服务项目逐年增加,劳务收入不断提高,今年合作社劳务收入可达2400多万元,入社农民今年人均收入将在原有基础上预计增加1800~2000元。目前,太仓已成立河道保洁、绿化养护、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大企业辅工等方面的劳务合作社92家,入社农民超过1万人,平均每个社员年劳务收入超万元。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常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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