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实施“黑名单”制度 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
近年来,金坛市为保证农产品安全,提升农产品质量,制定出台了多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同时通过大力发展现代绿色农业,走生态文明发展路子,真正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从2010年起,金坛市把“农业生产不使用违禁农药和添加剂”作为评定信用村、信用户的主要条件之一,被评为“优秀”或“较好”等级的信用户,同等条件下可多获得最多5万元的信用贷款。
2013年,金坛市开始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在各级例行检测和质量抽检中发现不合格农产品的,或者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产品的生产者(农户及其自然村或者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两年内,农户不能被评为信用户,所在自然村不能被评为生态村和信用村,农业生产企业不能参与农业龙头企业的推荐评选,取消各项政府奖励补助,并记入征信档案,在金融支持中将被约束限制。在强化社会公众监督上,对举报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违法行为的人员,按照举报级别,给予200—10万元的奖励。市委、市政府还专门设立“12316”三农热线,受理咨询、投诉和举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金坛市强化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2013年,全市7个镇(办事处)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建设,成效明显,截止目前,全市建成“三品”认证生产基地89个,面积达40万亩,获得“三品”认证农产品351个。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常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