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五措施力推家庭农场工作
今年以来,高邮市以工商个体经营户(家庭经营)和有限公司形式注册登记了37个家庭农场法人主体,经营面积9830亩,农场人数94人,注册资金1844万元。我市主要从如下五方面进行推进。
一是组织领导上,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二是规范管理上,申请人须向所在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园区农经部门申请出具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方可允许符合条件的农业家庭经营户注册登记。对登记的家庭农场在实际运作中如不符合规定条件、或经营不善、或中途放弃的,由所在村村民委员会或乡镇、园区农经部门督促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三是土地流转上,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进度,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加强规模土地流转流入方主体资格的审查,防止非农业经营主体假借家庭农场之名大规模租赁农地,注册登记后套取项目资金。
四是各项服务上,农业、农机、人社等部门将家庭农场人才培养作为新型农民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种养技术和经营管理培训、考察学习,加快培育一批有文化、善经营、会营销的新型农场主,逐步实现农民职业化;推行农技人员定向帮扶家庭农场和建立家庭农场农技特派指导员制度。
五是政策激励上,市财政今年起拿出专项奖补资金采取以奖代补、项目扶持等形式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制定了认定办法,每年评选“六佳”示范家庭农场,经市政府审定后给予一定额度奖励;对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符合新技术推广、新机具应用、申报农产品品牌等相关农业类奖补项目的优先给予考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涉农项目优先向家庭农场倾斜,各部门每年支持家庭农场类项目1个以上。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扬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