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多措并举保障猪肉质量安全

来源: 时间:2014-01-16 点击数:

    近年来,苏州市吴江区不断完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多举措确保猪肉质量安全。
    一是落实责任主体。对涉及与生猪相关的养殖、收购、贩运、销售、加工等环节,均签订畜产品安全责任状和承诺书,落实畜产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养殖、屠宰、经营等环节均落实一对一监管职责,明确监管人员、监管内容、监管方法、监管结果。
    二是加强动物疫病的防控。所有畜禽对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防疫免疫密度达100%、抗体有效保护率达80%以上,对规模养殖场按照科学免疫程序做到适时免疫,对散养户实行突击免疫与常年补免相结合,对免疫后的畜禽定期进行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效果不合格的畜禽及时进行补免。
    三是严格规范检疫工作。产地检疫实行申报制度,要求检疫人员现场到点、到场检疫;屠宰检疫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查证验物、宰前巡查、同步检疫、出证准出和不合格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同时做好三种瘦肉精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批批检测。
    四是严格养殖环节投入品监管。对养殖环节在做好科学指导的基础上,严格做好投入品中兽药、饲料等的监管,特别是违禁药品的监管,对规模养殖场每月按照10%的比例进行瘦肉精尿样快速检测。
    五是规范病死猪及不合格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积极宣传、指导和监管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生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并从2012年开始对规模养殖场(户)每处理一头病死生猪财政上给予80元的经济补贴,对屠宰检疫过程中检出的不合格生猪及其产品均有检疫人员监督屠宰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能获得相应补贴,严防流入市场。
    六是完善养殖档案。对养殖场(户)实行免疫登记,并做好养殖档案,实行可追溯制度。对外来生猪实行备案制度。对进入吴江区生猪产品,按照《吴江区外来生猪产品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实行备案制度,并在规定的场所换证、复验。
    七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在强化“一对一”监管的基础上,对收购、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生猪及产品等方面加强督查,同时会同区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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