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多措并举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来源: 时间:2014-01-26 点击数:

    近期,太仓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多措并举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落在实处。
    一是大力培训四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培育“生产操作型、技能服务型、产品经营型、主体创业型”四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专门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并列入市财政预算。根据相关政策,对于引进的高新农业技术人才,可享受5年政府薪酬补贴;对在本市合作农场从事三年以上生产经营的涉农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对其在校期间的学费给予50%的一次性补助;太仓市还从初高中毕业生中定向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每年补助一定生活费,毕业后,需在本市相关基层农业单位从事农业生产工作至少满5年,学习期间所用培养费由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接收单位各承担50%。
    二是建立职业农民人才成长机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的学生取得职业农民证书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三年以上,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聘为大学生村官;同时,建立在新型职业农民中招录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制度,使优秀的新型职业农民进入基层农技人员队伍。
    三是完善新型职业农民的福利保障。参照工业企业劳动用工标准和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完善农业企业、合作农场等市场主体与新型职业农民的劳动合同制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收入与其认证等级挂钩制度;完善参照工业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标准,建立由个人缴费、单位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职业农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解除新型职业农民的后顾之忧。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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