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县“五个环节“规范农开项目管理
近年来,赣榆县农开局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选项立项、招标评标、工程监管、资金拨付、工程管护五个环节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操作项目,不断加强规范管理力度,使项目建设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在省市的检查验收中,规范管理工作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
一是选项立项群众化。立项前,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在项目区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布投资意向、建设内容、投资投劳方案等内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扩大了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杜绝了“人情项目”、“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确保了项目资金投向的准确性、合理性,提高了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竣工后,向社会公示投资规模、工程质量等情况,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招标评标公开化。在项目工程招标采购中坚定不移地坚持国家农发办规定的招标投标制度,做到招标内容公开、评标方法公开、评标结果公开。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确定的中标单位,进行全面公示,防止“暗箱操作”, 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施工队伍。
三是工程监管多元化。针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的土建工程类型多、数量大、造价低、位置分散、农发部门自身缺少专职监理人员的特点,采取专业监理、业主监管和项目区农民监督等多元监管的办法,对项目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项目工程施工质量。
四是资金拨付程序化。对项目资金拨付坚持按照“申请拨付-实地查看-业务审查-领导审批-资金拨付”的程序化办法进行管理。即项目工程完成后,首先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拨款申请,然后由农开部门到现场查验,业务人员再根据查验结果审查相关资料的合法性和完整性,最后经农开、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拨款或报帐,有效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
五是工程管护责任化。坚持“建设与管护并举”方针,本着“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建立工程运行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管护措施,保证项目工程能够正常运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使用效益 。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