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深化多方面农村改革释放发展活力
常州市致力于实现农民收入倍增和农业农村基本现代化,坚决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着力消除城乡壁垒、破除自我束缚,在建立城乡一体的体制机制上走在了前列:
一是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创新发展。常州市紧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地股份合作社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建设,2013年新增三大合作社1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入社工商登记覆盖率达72%以上。全市支持各类合作经济组织之间建立品牌和资本合作联盟,组建加工、销售、服务和信用“四位一体”跨地域的合作联社,增强综合竞争力,2013年新组建专业合作联社23家。紧紧围绕富民强村这个主题,积极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允许农民以资产、资金入股发展村级富民合作社,允许镇发展总公司与村级经济合作社联合组建资产经营公司,共同推进村级物业经济发展。
二是提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发展土地集中型、合作经营型和统一服务型农业规模经营,建立土地流转价格合理增长机制,鼓励农民通过出租、转包等形式,向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2013年全市农业规模经营比重提高了6个百分点。
三是改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全市已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并着手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产权交易市场,稳妥开展农户宅基地流转试点,逐步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和镇村级置换的新机制,形成基于土地供求关系的农村土地市场价格,明确土地收益的权属和分配管理办法。全市各级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完成万顷良田一期项目验收,适时启动二期建设。新增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新农村建设,经批准调剂城镇使用的,增值收益全部返还农村。
四是增加农村金融和保险供给。常州市委、市政府已制定与涉农贷款增加相挂钩的奖励机制,鼓励引导商业银行扩大农村贷款投放。发展适应农村特点和需要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2013年新增开业村镇银行2家,实现小额贷款机构和业务镇级全覆盖。在县级农业贷款担保机构层面,做到了担保资金总量逐年增长,配套建立市级再担保体系,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融资需求。同时继续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增设高效设施农业及其种植养殖保险新品种。
五是探索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在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同时,重视保持农业的生态效益,对纳入基本农业保护范围的农地特别是规模连片的水稻田,给予适当的生态保有补偿。对新发展的有机农业,在三年转换期内,分年度给予适当补贴,对县级以上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或重要生态湿地所在村、以及列为县级以上的生态公益林地,都给予了适当生态补偿政策。
六是健全主要农产品有效保障新体系。全面抓好“幸福菜篮子”建设,落实大中城市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2013年新建改建了10个500亩以上蔬菜基地,扶持生产基地与连锁超市开展“农超对接”,进一步完善了政策,扶持平价蔬菜直销店建设,降低流通环节成本。落实粮食、食用油、猪肉等主要农产品储备,全面完成市县两级地方储备扩储计划。同时,面向规模经营的种粮大户和优质生产基地,实施粮油保护价收购的价外加价,在提高农户种植积极性的同时保障市级优质储备粮来源。
七是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财政支出结构,真正做到向“三农”倾斜。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确保全市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向农业和农村建设项目倾斜,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新增收入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比重大幅度提高,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支出稳定增长机制。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常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