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严格设施农用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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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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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国土资源局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有效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农地农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原则,严格审查项目建设方案和总平面图,坚决杜绝假借观光农业、休闲农业项目名义搞非农建设。依据规划和政策,对项目选址定点、用地规模等进行预审,引导单位(个人)利用废弃地、未利用地发展设施农业,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从严控制各类设施农业附属设施用地规模,用地面积、比例不得超过规定标准。严格履行设施农用地报批程序,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建设。结合实地勘察结果,对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及用地协议、落实补充耕地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上报批准。建立设施农用地项目台账,将设施农用地批后使用情况,纳入土地动态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范围,定期巡查,对擅自改变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等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有效遏制违法用地发生。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