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被确定为“江苏省集中连片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试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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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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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完善农产品流通和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按照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经评审,我省无锡、南通、淮安和泰州4市被确定为“江苏省集中连片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试点市”。
泰州共获得农村市场与农产品流通集中连片建设中央补助金2624.8万元,列全省第一位。其中全市农产品供应集中连片获得补助金2000万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获得补助金101.6万元;农村市场体系建设项目获得补助金144.8万元;鲜活农产品直供社区示范工程项目获得补助金378万元。
根据泰州市《农产品流通和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我市将共开工建设44个项目,累计投资17.86亿元。市主城区建设苏中地区大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产品物流中心,覆盖全市及周边地区;市(区)重点建设中型规模的农产品批发及交易市场,覆盖城区及乡镇;乡镇重点建设中小型农贸市场及商贸中心,覆盖所属辖的乡镇区的农村,同时建设配套设施项目,形成三级规模的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项目建成后将新增交易额107.28亿元,新增就业人数9830人。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泰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