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首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3月28日,常州市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在武进区行政中心签约发放,常州市委农工办、市金融办、人民银行相关领导和武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郑政平等领导见证了签约发放过程。此次有江苏武进建信村镇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等4家金融机构参与贷款的签约发放,共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240万元,另达成贷款意向150万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辖区内银行对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家庭农场、合作组织或农业企业发放的,以依法取得的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作为抵押的一种贷款。长期以来,农民融资难一直制约农业农村的发展。为有效破题,我区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工作,在中央1号文件和常州市委1号文件鼓励下,率先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并专门出台了《常州市武进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行方法》和《常州市武进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管理试行办法》。
两个《办法》明确规定了抵押贷款对象及条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认定、抵押登记、抵押贷款限期和利率等。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所提供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认定价值的70%。
农民只要用自己手中拥有的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作抵押就可以轻松地贷款,这对于通过土地流转实行规模经营却苦于资金短缺,一时找不到担保主体的经营者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拿到第一笔农村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常州市惠民农业服务合作社社长葛建明说,这样的贷款切实解决了他们这些农业经营者“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
武进区副区长郑政平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成功试点,是武进农村改革试验的一个重大成果。它建立了多元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拓宽了农民、农业企业融资渠道,满足了农民和农业农村发展多样化的需求,为我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