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来源: 时间:2020-12-23 点击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这些重要论述明确了全面脱贫后的奋斗目标,为实现有效衔接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作为重要任务,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同时,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加紧加快谋划新思路、落实新举措,着力把中央要求落细落实。从当前一些情况看,亟需理清为什么衔接、谁来衔接、衔接什么、怎么衔接的脉络,切实解决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缺乏协同,以及政策措施、体制机制、工作体系等不够顺畅等问题。

第一,为什么衔接,这是衔接的认识问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打下了坚实基础。持续推动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让脱贫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当务之急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从时限性看。打赢脱贫攻坚战时限是2020年,属于攻坚之战,突出的是局部性、紧迫性和突击性,是以消灭绝对贫困为目标的短期性任务。实现乡村振兴时限是2050年,属于持久之战,突出的是整体性、渐进性和持久性,着眼于从根本上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二是从相关性看。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关系全面小康的质量成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也是如期实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与前提。乡村振兴战略内涵更丰富、力量更强大,实现有效衔接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利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就促进低收入人口与欠发达地区持续发展而言,是“后扶贫”时代强化帮扶工作、促进共同富裕的延伸与进阶。三是从目的性看。两者相互促进,根本目标一致,都是致力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的愿景实现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现实矛盾的解决,进而基本消除了战略实施、政策执行中原则冲突,为实现有效衔接提供了可能与空间。

第二,谁来衔接,这是衔接的主体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是两者“谁合并谁”简单的机械的衔接,而是在乡村振兴战略框架下两者之间的相互衔接、有效衔接及至全面融合。一是行政主导的“小衔接”。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要求,“脱贫攻坚从2020年开始,全面转向乡村振兴。如何全面转向,要提前谋划。”并在调研时强调,“脱贫地区从集中力量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的重大任务,各地要抓紧研究谋划衔接的工作方案和具体办法,确保平稳过渡。”行政主导核心是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政府投入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做到既增强脱贫稳定性,坚决防止“大面积”返贫致贫;又科学合理把控好范围、力度和时限,有力有序推进脱贫地区加快乡村振兴步伐。二是专项、行业和社会扶贫的“大衔接”。任何形式的顶层设计归根结底是落地生根,在实施脱贫攻坚过程中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的“大扶贫”格局,以及贯穿其中的思想统一、步调一致,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局面等,都需要同乡村振兴进行衔接。三是激发内生动力的“根本衔接”。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引导摒弃“等靠要”的思想,继续激发欠发达地区和低收入人口内生动力,变“要我脱贫”“我要脱贫”为“要我振兴”“我要振兴”。实践主体内力不足、主动不够,即使强力推动也无济于事。因此,要坚持政府、社会与群众相统一,充分考虑三者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定位。

第三,衔接什么,这是衔接的内容问题。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绝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落实到具体衔接举措上。一是规划衔接。制定出台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系统梳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重点任务、主要政策和具体举措,形成衔接的事项清单,明确衔接的路径办法。要注重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相衔接,与编制“十四五”扶贫开发规划相衔接,避免“各唱各的调、各走各的路”,切实形成整体合力,实现同频共振。二是政策衔接。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对现有帮扶政策进行适度的“进退去留”。“进”,即支持扶贫产业稳步发展、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等,加强并与时俱进出台更有力的扶持政策;“退”,即脱贫攻坚对贫困人口的一些超常规帮扶政策逐步退出;“去”,即脱贫攻坚期内超常规举措,逐步取消;“留”,即脱贫攻坚期内的开发式帮扶政策、扶贫资金投入保障政策等,继续保留。此外,还要根据实际进行一些必要政策制度创设,以更好适应推进全面“衔接”和乡村振兴。三是产业衔接。产业是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实现有机衔接的核心纽带。明确特色产业发展方向与规模,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有机对接,衔接中要注重把非贫困人口纳入扶贫产业发展体系。对脱贫攻坚中形成的长期稳定、具备一定规模的扶贫产业,要推动其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高端化,发挥更好辐射带动效应。四是项目衔接。科学研判全面脱贫中需要延续和升级的项目,并将其纳入乡村振兴,比如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规划实施一批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类项目,推动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对脱贫攻坚过程中形成的扶贫资产,加快确权登记颁证,完善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密切与群众利益联结机制,提升项目带贫的整体水平。五是人才衔接。人才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衔接要把在脱贫攻工作中有想法、有经验、有办法的优秀人才充分利用起来,打造乡村振兴骨干力量。继续加大致富带头人培养力度,选派驻村帮扶工作队,通过内选外引等,吸纳和培育新乡贤、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投身乡村振兴。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开展职业农民培训教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夯实乡村振兴的内在力量。六是组织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都强调“五级书记”的责任体系,都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探索把脱贫攻坚形成的政策、制度和工作体系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办法,“打包配套”到乡村振兴中

第四,怎么确保衔,这是衔接的保障问题。从全国看,在衔接思路和途径上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西部地区,近期仍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主,加强乡村振兴政策举措向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倾斜;二是中部地区,以实施分类推进为主,对自身实现乡村振兴困难的欠发达地区,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稳定并给予乡村振兴政策措施的倾斜;三是东部地区,以乡村振兴为主,全面推进政策措施、体制机制等衔接融合通,以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共同富裕。不管是哪一种衔接,强有力的体制机制支撑保障都是必须,终极目标也都是实现共同富裕。一是建立常态的推进机制。探索建立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机制、统筹协调机制、项目推进机制、事项跟踪办理机制等,做到短期注重坚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一起抓,长期注重逐步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二是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发挥政府投入、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的作用,延续脱贫攻坚期间内专项资金转移支付、金融信贷等政策,强化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资金整合,统筹用于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三是建立多元的表达机制。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程中,要发挥人大、政协与高校院所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建立完善社会协同与群众参与的意愿表达机制,充分尊重并吸纳各方有价值的意见与建议。

                                               亓军红 徐丙奇

  • 项目咨询一部:025-83713053

    项目咨询二部:025-83117011

  • 电子信箱:jsnjfw@163.com

    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91号

主办: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788号 苏ICP备10041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