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三举措力促“富民”新突破

来源: 时间:2014-04-08 点击数:

    农民增收致富是“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武进区委农工办充分发挥牵头作用,采取三项局措,协调推进各项农民增收措施加快落实,,确保农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
    1、加快新型经营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加快筹备召开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成立大会,引导和鼓励同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与相关市场主体之间进行多领域、多方式的联合与合作,积极拓展服务网络,实行转型提升。二是深入开展省级“五好”示范社和市级“三好三强”示范社创建活动,建立完善财政扶持合作社项目的监督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合作社的内部规章制度,促进专业合作社转型升级、做强做大,年内创成市级“三好三强”示范社15家以上,新增开展内部资金互助合作的合作社1家,培育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镇(街道)。三是强化农地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规范登记工作,着力培养自主经营性合作组织,年内新组建农地股份合作社10家。四是加快发展富民、劳务专业合作社,确保年内全区各镇(街道)至少建成1家农村劳务(富民)专业合作社,并加强指导,努力使之成为农民创业增收的新平台。五是加快家庭农场培育,加快研究出台财政扶持政策,培育一批先进示范典型,确保年内新组建家庭农场50家。
    2、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按照整村推进的要求,切实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确股试点工作,确保年内各镇完成1个村的试点任务,为全面推进确权确股工作积累经验,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具备更好的条件。要不断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流转项目扶持政策,引导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确保年内全区新增土地流转面积2.5万亩,新增适度规模经营面积3.5万亩。
    3、化农民利益保障
    积极强化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加强武进区政策与《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第93号令)的衔接,及时调整武进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要认真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在扩大常规险种参保覆盖面的基础上,积极推广扩大螃蟹、茶叶保险试点范围,并加强市场调研,推广鸡、生猪农业保险,让更多的农户享受到农业保险的政策优惠,确保年内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占农业保险保费总额的比重超过60%,切实提高农民生产的抗灾害能力;同时,参保农户受灾受损后,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农业部门做好定损理赔工作,确保农户及时获得赔款,迅速恢复生产。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发改局)

  • 综合保障部:025-83713290

    发展研究部:025-83713053

    咨询服务部:025-83713022

  • 电子信箱:jsnjfw@163.com

    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91号

    邮编:210000

主办: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788号 苏ICP备10041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