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四项措施确保《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落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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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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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武进区兽药经营管理,提高经营兽药业务水平,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肉食品安全卫生。2014年4月14日下午,武进区组织全区31家兽药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落实处。
一是加强兽药市场的监督检查,查处违禁假劣兽药的销售和使用,全面启动执法告知和守信承诺制度;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兽药GSP及兽用处方药的管理》;
三是武进区积极贯彻落实《江苏省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苏农办牧〔2014〕8号)文件精神,为武进区开展实施执业兽医管理、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作好准备工作。
四、对不符合规定的渔药经营单位进行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而又愿意继续经营的经营户,须于2014年12月31日前重新办理好《兽药经营许可证》;对不继续经营的经营户,须于2014年12月底前将货物清理,不得再经营兽药。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