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9家家庭农场成省级示范 可获农用补助9万元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吴中区的东山东湖家庭农场,农场主徐斌正在忙碌,“我们刚送走一批吃农家乐的客人,现在每周末这里都人气聚集,给家庭农场带来了可观的收益。”记者从市农办了解到,东湖家庭农场刚被评为江苏省示范家庭农场,而苏州获此殊荣的共有9家,其中常熟、太仓、张家港各2家,吴中区、吴江区、昆山各1家,它们均可获得9万元农用补助。
所谓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规的家庭农场其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即非城镇居民),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同时,家庭农场经营者还应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其经营活动应有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对其他农户开展农业生产也有示范带动作用。
就拿吴中区东山东湖家庭农场为例,它拥有流转土地面积100亩,农场类型为种养,4位家庭成员均从事农场的生产经营活动。徐斌称,2013年农场的亩均收益为1万元,家庭农场纯收入为20万元,是收入的主要来源。
据苏州市农办合作经济处处长宋建华介绍,此次被认定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共111家,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进行奖补,是为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改善生产条件、提高技术水平、改进经营管理等方面,因而对于奖补资金的使用,也有相关规定。
“这笔费用一方面是为了让农户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比如修建农田道路、农田排灌设施、棚舍设施、废弃物处理设施等,另一方面希望农户能提高科技装备水平,购置各类农具,从而强化对农产品的质量控制。”宋建华表示,家庭农场目前仍处于发展中,苏州地方也会加大扶持力度,包括引导、帮助农户开展标准化生产建设,申报质量标准认证,培育自主农产品品牌,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培训等。
此外,苏州市农办于今年2月中旬开展了首批苏州市示范性家庭农场的申报认定工作,相关申报材料的报送确定本月底完成。宋建华称,本地示范性家庭农场必须符合有资质、有技能、有规模、有设施、有标准、有品牌、有效益、有信誉的“八有”标准,由农场主自愿申报,成功认定后无经济补助,“我们希望以示范性家庭农场为导向和抓手,引领带动苏州家庭农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真正发挥其对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推动作用。”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