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出台《意见》培养农业实用型复合型人才 3年定向培养100名
常熟市将从2014年起,用3年时间,采取“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协议就业”方式,重点培养100名热爱农业、扎根基层、具备农村区域发展、农业技术推广、农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在农机推广及农经管理部门、合作农场、农业企业等基层单位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推广等工作的实用型、复合型人才。
根据常熟市委、市政府近期出台的《关于定向培养基层农业农村人才的实施意见》,培养对象为当年报考普通高校、志愿从事基层农业、农村工作并自愿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常熟市户籍学生。定向培养院校为扬州大学,全日制四年大学本科学制,专业为农村区域发展。培养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扬州大学按招生政策择优录取。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被扬州大学正式录取的学生,享受规定学制内的学费资助。学生在校期间按学费总额60%资助,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后、服从安排在基层岗位工作、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再一次性补助40%部分。为鼓励定向培养生学好学优,该市将设立定向培养生奖学专项资金,标准为每学年人均500元,同时享受扬州大学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定向培养生大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根据优生优先、双向选择的原则,由该市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人社局及市农委合理调配至各镇(区)村或社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工作第一年为见习期,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4年(含见习期)。定向培养生毕业后可参加研究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考试,考入该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的,服务年限继续计算。
2014年到2016年,除了当年报考普通高校的高中毕业生以外,该市户籍涉农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所学专业符合当年度《江苏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中农业类、林业类、畜牧养殖类的,有意向通过考核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签订就业协议、择优选派至该市有关镇(区)村或社区工作。在大学本科期间正常学费分四年全额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同期扬州大学定向培养生学费。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