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增5家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来源: 时间:2020-09-25 点击数:

915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名单的通知(发改农经〔20201360)》,根据《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在省级推荐、第三方评审的基础上,认定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蔡家洼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100个单位为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我省泰兴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苏州市吴中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邳州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淮安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宝应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5家单位入选。

《通知》要求,各地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扎实做好示范园建设工作,加快园区生产设施建设,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条件,并加强信息服务、卫生防疫、应急保障、环境保护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强政策协调和业务指导,加大对示范园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认真总结创建过程中探索出的有效经验做法,加快复制推广,以点带面推动本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切实加强后续管理,加强对示范园建设情况的跟踪管理,督促示范园进一步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更好发挥联农带农富农效应,更多吸纳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持续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本批示范园名单公布后,将接续启动第三批示范园创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第三批示范园申报工作。严格对照《管理办法》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确定拟创建的示范园,通过竞争性选拔择优推荐,确保符合示范园创建类型和数量要求。

  • 项目咨询一部:025-83713053

    项目咨询二部:025-83117011

  • 电子信箱:jsnjfw@163.com

    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91号

主办: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788号 苏ICP备10041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