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泰州市农村常住居民收入情况分析
一季度泰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74元,同比增长10.9%,剔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0%,。
一、工资性收入稳居主体地位
一季度泰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117元,同比增加328元,增长11.8%,占一季度可支配收入的58.0%。促进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村干部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绩效进一步上调,人均月工资增幅1000元左右;二是2013年7月起,泰州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提高,其中市区(海陵区、高港区)增加160元,提高12.1%;姜堰区、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增加180元,提高16.4%; 9月起姜堰区再次增加200元,累计增幅 34.5%;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不断增加。随着全市乡镇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力选择在家门口就业。数据显示,一季度泰州农村新增转移劳动力总量0.38万人,同时,企业职工工资也在不断上涨,促进农村从业人员收入增加。
二、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
一季度泰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359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0元,增长9.7%。其中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人均收入225元,同比增长3.7%。虽然受H7N9疫情和市场的影响,活猪及猪肉价格、肉禽生产行情低迷,猪禽养殖效益与去年同期相比下滑明显,但是随着设施农业转型升级加快,草莓种植等效益较好,水产养殖模式不断优化,养殖效益稳步提升,一产整体收入相对平稳;第二产业人均收入386元,同比增长17.3%。一方面,随着政府鼓励倡导农民自主创业政策的不断推进,现代家庭工业和小微型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另一方面,在新农村建设和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带动下,农村建筑市场蓬勃发展,建筑业收入快速增长;第三产业人均收入748元,同比增长8.0%。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吸纳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从事服务行业,特别是近年来泰州农村物流服务行业发展迅速,部分农户还购买车辆跑起了运输,给农村第三产业发展带来动力。
三、财产净收入略增
一季度泰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性净收入231元,同比增长8.3%。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实施以及土地流转支付方式的不断灵活,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不断增加,流转收入有所增长,今年土地流转价格普遍达到1000元左右,亩均比上年增加200元左右。
四、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
一季度泰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转移性净收入668元,同比增长10.5%。转移性收入保持较快增长趋势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外出从业人员工资稳步提升,特别年末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寄回和带回收入增加较多;二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提高。2014年1月起,市区新农保补贴标准提高至100元,其余地区提高至90元;三是农村低保标准提高。靖江市、海陵区、高港区和高新区由2012年的月人均400元提高到480元,兴化市、泰兴市由270元提高到320元,姜堰区由270元提高到350元。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泰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