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锦溪镇农地股份合作联社运作情况
2008年10月,党的第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2009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昆发〔2009〕1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试行)》(昆委〔2009〕12号)文件,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并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流转程序、补助政策、配套政策和组织领导等方面,为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步伐,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成农地股份合作社股权,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都市农业,提出了具体操作意见。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全面启动以来,锦溪镇积极适应新时期、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调整完善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模式,依托农地股份合作联社,建立合作农场,由各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自主经营,实行“二次联合”,着力推动农业向集约化、合作化、规模化转型,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实现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一、运作背景
锦溪镇共有可耕地面积15315亩,2009年完成第一批专业大户的发包工作,共发包给127户专业大户经营,发包面积14147亩(占全镇粮田总面积的99℅),户均经营面积 111.4亩。专业大户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承包地块细碎化和小规模农业的局限性,提升了土地集约程度和农业机械化程度,提高了土地产出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但是,在专业大户运作的近5年时间里,也逐渐暴露出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土地流转管理不够完善,土地转租带来隐忧。许多专业大户将原本应由自己经营种植的土地反租倒包给外地农户进行西瓜、白菜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变相减少了全镇水稻小麦的种植面积;部分农户借转包获取高额转包费,唯利是图,与政策希望提高本地专业大户种植水稻增加收益的初衷不符。二是规模经营程度不高,影响大户市场收益。专业大户的种植规模有限,对市场风险预测能力不足,缺乏相对稳定的供销渠道,且在价格谈判过程中不占优势,进而影响专业大户土地经营收益。三是基础设施缺乏统一规划,违章搭建现象普遍存在。部分专业大户利用承包的种植土地,在田头大肆进行违章蔬菜棚、果棚的搭建,严重影响了田容田貌的整齐、美观。四是发包价格相对固定,盈余返还“含金量”不高。由于发包价格在承包期内是固定的,但国家对农民种粮的政策性补贴在承包期内逐年调整并上涨,并且伴随着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上涨,对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入股的广大农户来说,拿到手的盈余返还的“含金量”不高,收益偏低,导致专业大户承包种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少数人政策性致富、多数人保障性欠收”的现象。
针对上述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锦溪镇于2012年试行创办集体合作农场,通过成立锦溪镇农地股份合作联社,依托联社平台,建立合作农场,实行“二次联合”,推动农业生产要素“二次优化”,通过对入股土地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引导广大农民实现新的合作,进一步完善合作经营机制,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向更高层次发展,进一步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抵御市场风险,促进农民增收。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主要做法
1.集聚生产要素,探索“二次联合”新路径。以锦溪万亩生态良田项目建设为契机,以农地股份合作联社作为全镇农业生产的主要运作平台,进一步优化配置资金、技术、劳动力、土地等农业生产要素,促进高效农业的发展。重点关注人才培养、制度完善以及技术进步等方面的内容。着手整合当前全镇范围内相对分散管理的种植土地、人力资源和设备机器,把各个农业种植户、合作社管理员和中心技术人员的分工、职责及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并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提高全体成员的种植积极性。2013年合作联社将长云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袁甸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孟子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流转土地3000亩纳入管理,设想在2014年将符合条件的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发包土地统一纳入合作联社运作,实现土地的统一经营管理。
2.理顺管理框架,构建“农地管理”新体系。首先镇级层面成立了农地股份合作联社,作为农村流转入股土地的实际运作机构,负责整个合作联社运行过程中包工定产方案的制定,同时做好资金的筹集、管理和分配工作,确保整个合作体系稳步发展。其次依托村级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由村社长负责,配合农地股份合作联社选聘合作农场组成成员,拟定包工定产方案,服从联社统一规划安排,具体负责指导农业生产的实施。以200-300亩为单位,选拔队长2-3名,负责实际生产作业,配合上级开展培训,组建农业生产队伍。
3.提高农业效益,实施“产业主导”新方法。以粮食增产为重点,着重做好“三个集中”:一是农田建设集中规划。围绕万亩生态良田建设,统一规划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两年内已完成农田改造4840亩,明年将继续实施2510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二是农技服务集中支持。通过签订包工定产责任书和劳动协议的方式,在农业技术服务上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统一供应良种、统一施用化肥、统一防病治虫、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成本核算,统一落实任务,井然有序开展农业生产。三是农业生产集中管理,对农业生产进行集中管理,由锦溪镇农地股份合作联社统一对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进行生产成本、运行支出、政策补贴及生产效益的结算管理。
4.激发生产活力,培育“能农能商”新农民。建立统一的培训交流体系,培养农业技术经营人才,不断壮大全镇农业科技、管理、经营队伍。积极鼓励近两年参加各类理论知识教育和专业技能操作培训的持证专业大户进入包工定产队伍,同时以这批农户为基础,以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方式为主线,实现由劳务型的“传统农民”
向技能型、创新型的“现代化农民”转变。
三、初步成效
1.促进了农业增效。与专业大户经营相比,实行规模化经营的集体合作农场更有利于农业部门做好相关农业服务工作,镇农服中心负责产前的规划组织,加强和优化优质水稻的生产规划、良种推广及茬口布局、标准化生产,提高水稻生产技术,提高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及安全生产的能力和水平。建立集体合作农场后,粮食生产得到了进一步的稳定,农产品安全监督也更有保障。结合锦溪牌大米的生产,积极探索种、产、销相结合的产业模式,延长农业产业链。
2.促进了强村富民。主要表现为“两个增加”:一是集体收入增加。以长云村为例,该村的334亩渔塘是2012年上半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实行自主经营,下半年一季水稻实现总收入69.88万元,总支出38.05万元,提留15%农业机械折旧费2.4万元后净收入29.43万元。如果专业大户承包,按每亩上交300元,仅为10.02万元,相比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经营净收益增加了19.41万元。二是农民收入增加。2012年长云村利用农地股份合作社自主经营一季水稻的收入增加农民流转入股土地盈余返还每亩20元。
3.促进了农村增色。农田适度规模经营以后,合作区内实施了更大范围内的基本农田标准化改造工程,通过土地平整、退塘还田、田间道路硬化、新建电灌站、埋设地下灌渠等一系列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改造,农业抗灾防灾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田容田貌整齐美观,农村村庄坏境面貌焕然一新。
四、下一步措施
1.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服务水平。始终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如大型水利、大型农机、农村路网、电力通信和生态建设等的投入力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关注并解决实际困难。实行集体合作农场经营后,碰到的最大难题就是晒场问题。目前晒谷主要还是采取传统的日照办法,以前农户经营时,时间上没有这么集中,面积没有这么大,稻谷翻晒问题不大。实行集中统一经营之后传统晾晒的矛盾就暴露出来,遇到持续性阴雨天气问题会更加突出。下一步将通过购置烘干机、建立粮食烘干中心等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解决农民稻谷翻晒难题。
2.规范收益分配,拓展增收渠道。农地股份合作社经营所得的集体经济收益应如何分配,关系到广大流转入股农户的切身利益,下一步将根据经营的实际效益,在提取合理比例的公积金之后,综合考虑人口、流转土地、出资、出劳等多种因素,由镇经济服务中心拟定公平合理的操作意见,以达到全镇各村的相对均衡合理,也有利于资金使用规范化、合理化。通过引导村集体收入实现资本联合,参与投资二、三产业经营开发,为扩大合作领域、实现富民强村拓展渠道。
3.提升品牌效应,抓好结构调整。着力在特色化、生态化、产业化上下功夫,培育“三个优势”,避免出现“增产不增收”的现象。一是培育区域优势。立足全镇生态特色,充分借助打造万亩良田、生态水产养殖的有利时机,按照市场对农产品优质化和多样化的需求,生产无公害的生态农渔产品,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二是培育品牌优势。借助锦溪牌大米的品牌效应和锦溪水产的良好口碑,发展“订单农业”和“项目农业”,做优、做强、做亮“锦”字头农渔产品品牌,不断延长产业链条,通过精深加工与包装提档,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业产出效益;三是培育规模优势。通过选用优良品种、机械化耕作、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