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推行村级集体资产统一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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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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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太仓市出台《村级集体资产统一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由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对全部村级集体资产进行统一投保,保费由市、镇、村按照3:3:2的比例共同承担。目前,该市已参保标的物资产总值达20.8亿元,实现村(涉农社区)全覆盖。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