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机保险工作

来源: 时间:2014-06-12 点击数:

    苏州市政策性农机保险实施3年多来,全市各农机安全监理所与相应的保险机构密切合作,总体形势运行良好,促进了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维护了农机所有人合法权益。近日,为继续切实做好农机政策性保险工作,苏州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和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苏州分公司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政策性农机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保险费用收缴各保险机构应明确专人负责政策性农机保险工作。在农机监理所集中检审期间,各保险机构应配合收缴政策性农机保险费用,同时应配合收取非政策性农机保险费用,出具相应的暂收费凭证;各农机监理所凭有效保单或保险机构的暂收费凭证办理机具检审工作。从方便机手的角度出发,各保险机构可以与农机监理所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没有书面委托协议的,各农机监理所一律不得收取农机保险费用。二是保单的送达:为确保农机保险时间的连续性,各保险机构要及时出具农机保险保单,保单正本(包括发票和保险标识)应送达各乡镇农机主管部门,由各乡镇农机主管部门送达农机保险投保人。三是明确相关责任:要求各市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和各保险机构业务员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一经发现相关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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