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多措并举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宿城区抓住工作重点,将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首要环节,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
一、提高责任意识,转移工作重心
充分认识到禁烧工作的艰巨性和秸秆还田的重要性,各乡镇提高责任意识,转移工作重心,把被动看人、看地、看禁烧,转变为主动看机械、促还田、防禁烧,既减轻了禁烧压力,又推动了秸秆还田工作的开展。
二、积极宣传引导,更新机具装备
印制、发放《告全区农机手一封信》60000余份,出台《宿城区秸秆还田机具购置作业补助办法》等文件,鼓励农机合作社、农机手购买、更新秸秆还田机具,今年新增动力机械80余台,还田机具96套,全区75马力以上动力机械达到733台,碎草还田机156台,旋耕还田机420套。
三、加强技术培训,加大组织推动
召开市、区级秸秆机械化还田现场会2次,培训会2次,第三方核查业务学习会1次,区级秸秆还田推进会1次。全面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对农机手、农机管理技术人员、基层干部及群众进行技术路线培训。确保农机手掌握技术要领和作业标准,提高秸秆还田技术水平和机具操作技能,提升秸秆还田成效。
四、严格作业监管,规范督查核实
严格按照确定的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联合收割机收获秸秆(留茬高度10厘米以下)切断(长度10厘米以下)匀抛后进行还田作业的耕作深度要达到15厘米以上;犁耕还田作业的耕翻深度要达到22厘米以上,基本满足下茬农作物种植。实行卡口管理,确保联合收割机全部安装切碎装置,并投入使用。区政府采取第三方核查机制,由区纪委、审计局牵头督导,聘请社会中介组织对补助对象资格、机具保有量、还田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核查,核查面积比例不低于30%。其中,现场核查不低于60%,覆盖所有实施村。建立健全“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签字”的责任追究制度,力争确保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核查抽查验收。
五、扩大补贴规模,增加资金投入
省下达秸秆还田奖补面积为27.11万亩,每亩补助25元,计补助677.75万元。在此基础上,市级对新购90马力及以上拖拉机并同时配套购置秸秆还田机械(列入2014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还田面积达到500亩的,农机作业奖补5000元,全区共75台套,奖补37.5万元。区级新购高效复式秸秆还田机械,如犁翻旋耕复式作业机械、秸秆还田联合整地机等(所购机具必须通过国家或省级农机部门鉴定并准予推广),当年秸秆还田作业面积达到600亩,作业补贴3000元,全区300台,奖补资金达90万元。
同时加大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将全区已有的秸秆收储企业更新改造,建设21个秸秆造粒厂,初步形成年处理10万吨秸秆收储运加工体系,实现可收集秸秆全覆盖;此外,广泛宣传生物质电厂小麦秸秆收购参考价格,指导督促秸秆收储业收购秸秆。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