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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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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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如东县卫生局获悉,如东从7月1日起,全面实行新农合大病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为全县76万参合农民提供更高层次的医疗保障。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起算日期为今年1月1日,此次参保费用从新农合基金中划拨,不再额外增加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
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措施。通过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帮助农民抵御大病和意外伤害风险,减轻农民医疗负担,进一步扩大保障效用,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中国人寿如东支公司团险部经理倪晓峰告诉我们,新农合大病保险对参保人当年因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减去政策性补偿部分后,单次或累计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部分,按18%至90%的分段补偿比例分级累进给予补偿,各费用段补偿额累加得出大病保险总补偿金额。在县内55家定点医院就医可实时赔付,县外就医的按县内补偿标准的80%赔付,每人每年补偿限额为15万元。意外伤害保险则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标准的60%予以补偿,封顶额为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