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力促农业经营制度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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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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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常熟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农业现代化建设要求,积极创新现代农业经营制度,大力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基本形成了农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农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合作农场、农村投资性(富民)合作社以及农村劳务合作社等多种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形式共存互补的格局。
至2013 年底,常熟市已有各类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722家,入社农户20.47 万户,占该市21.56 万户总数的95%。这些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提升了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了农民的民主管理意识,促进了该市现代农业的发展。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常熟市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也存在规模质量有待提升、发展资金亟待突破、要素瓶颈难以化解等不足。下阶段,该市将立足农业基础、特点和发展方向,深化农村改革,着力构建以“公司+ 基地+ 家庭农场+ 合作社”模式为方向、以村级合作农场和家庭农场为重点、以各类专业合作组织为基础、以适量种养大户为补充的农业经营体系和以社区股份合作社为主体,跨地域、跨隶属、跨行业的各类新型主体为突破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体系。
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是努力实现农业经营制度转型升级的关键。该市将做实“公司+ 基地+ 家庭农场+ 合作社”的家庭农场“升级版”示范点,年内培育海虞镇虞盛合作农场为“升级版”示范点。充分发挥公司(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典型引路效应,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一方面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创办或领办现代农业基地、合作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一方面鼓励成熟型合作社发展成为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壮大一批田娘农场式经营主体。同时,进一步推进村级合作农场建设,充分发挥村级合作农场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带动农民共同增收致富等方面的作用。年内计划组建20 家,到2015 年底达到60 家。制定符合常熟实际的家庭农场的标准和经营管理制度,年内培育提升50 个种养大户为家庭农场,苏州市级家庭农场超过10 家。根据该市农业发展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的实际需求,在积极引导种养大户向家庭农场升级的同时,适量保留一批专业大户,引导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做精做优,实现规模经营与精细化管理的有机结合。
人员的综合素质对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十分关键。今年,该市将继续建立健全合作社培训机制,通过培训提高合作社主要负责人、财会人员、技术人员的理论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素质,促进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同时,积极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领域。调优产业结构,倡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产品深加工、流通、服务、销售等高利润环节开展更为广泛的合作与联合,通过兴办农产品加工业,开展实体化经营,依托供销、商贸等销售网络体系,促进本地农产品进入超市和集贸市场,鼓励专业合作社在城镇设立农产品直销门店等,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销售利润。拓展服务领域,以多元化、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服务为标准,引导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业科技服务、生产服务、基础设施服务、农村经营管理服务、农村商品流通服务、农村信息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等方面不断延伸经营领域,构建起现代化农业的服务体系,年内新建和提升为农综合服务社6 家。该市还将设立专门为农村经营主体融资服务的组织机构,制订相应的信贷支持政策,积极为各类合作组织搭建融资平台,有效破解农业经营主体资金需求的难题。加大农商银行、农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支农力度,满足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做大做强的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