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生态新城1.43亿元为被征地农民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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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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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失地农民困难、维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淮安生态新城财政局根据已出台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通过“农民缴、财政补”等渠道,筹措资金1.43亿元,并及时缴入市财政局社保资金专户,为被征地农民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本次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覆盖2个办事处10个行政村,惠及农民5127人。失地农民参保后,可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享受“即保即退”等优惠政策,达养老年龄的农民按月可领取养老金500元左右,基本生活水平得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