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上半年农民收入增长及增收对策途径
一、上半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
今年以来,兴化市各地按照稳定政策、改革创新、持续发展总要求,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中心任务,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经营机制,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巩固粮食大市地位,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经济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据住户调查资料,2014年上半年兴化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62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37元,同比增长11.3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141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70元,增长12.8%。
二、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
1、工资性收入大幅增长。工资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14年上半年兴化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56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9%,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9%,工资性收入增长对农村常住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51.4%,直接拉动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8个百分点。
2、家庭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家庭经营收入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2014年上半年兴化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家庭经营净收入249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6%,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4.4%,是农民收入第二大来源,也是收入增长的一大动力。家庭经营净收入增长对农村常住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35.2%,拉动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个百分点。
3、财产净收入平稳增长。财产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有益补充。2014年上半年兴化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428元,同比增长8.7%,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9%,财产净收入增长对农村常住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4.6%,拉动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0.5个百分点。
4、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转移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有力保障。2014年上半年兴化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773元,同比增长9.1%,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6%,财产净收入增长对农村常住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8.8%,拉动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的快速增长得益于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养老金、社会补助和政策性补贴的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三、兴化市农民增收面临的困难
1、市场因素。一是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农民组织化程度相对较低,农业仍然按传统生产方式进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规模不大,且与农民联结机制不健全,难以适应市场经济需求;二是农资价格一路上扬,农本增加,部分抵消了农民收入增长成效;三是农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尤其是粮食在大量上市时价格仍不高,受市场价格调控和畜禽疫情影响,畜禽生产有升有降,但总体平稳,涨落幅度不大,迟滞影响了部分农民增收。
2、自然因素。一是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较低。省农业基本现代化进程监测中的高效设施农业面积比重、高效农业保险保费占农业保费的比重等指标完成值距省标准差距远,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发展高效农业支撑不足,基本现代化进程压力较大;二是农业生产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灾害性气候时有发生。既减少了农业生产收入,又增加了农业生产费用支出;三病虫害难以控制。因农技推广体系不健全,经费得不到保障,存在着“残断、网破、人散”现象,高效农业发展缺乏相应技术支撑,病虫害等时有发生,增加农业生产成本,影响农民增收。
3、政策因素。一是城乡统筹发展依然困难。农村低收入户比重大,社会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经济薄弱村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缓慢,发展集体经济思路不宽、措施不多;村级“四有一责”建设不够平衡,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农民创业制约要素多。重点是缺乏资金、技术以及创业指导服务。近年来,虽然我市制定了多项鼓励农民自主创业优惠性政策,但真正起到带动、领跑作用仍有一个过程。
4、人的因素。一是农民整体综合素质较低,农村劳动力技能低下,这直接导致了我市劳动力结构性过剩与结构性短缺并存,打工者多,创业者少;劳动力就业层次低,工资收入少,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农民劳务收入巩固提升困难;二是农民投入资本不足,创业能力不强,非农产业收入增长缓慢;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与农民利益联接机制不够紧密,带动农民增收不明显;三是农民就业观念的影响。少数农民畏苦怕难,还不太愿外出就业。
以上情况的存在,造成我市增加家庭经营性收入制约因素多,增加工资报酬性收入渠道不畅,增加财产转移性收入挖掘不力,农民持续增收困难因素增多。
四、对策途径
为确保兴化市农民收入增长,我们认为重点要多管齐下、多着并举抓好农业增效、就业、创业、加大扶贫力度、用足政策、行政推动等各项工作。
1、农业增效。一是坚决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编制粮食生产、水产养殖、生态涵养“三个百万亩”区域性控制规划,推进百万亩粮食高产增效示范区建设,重点打造核心展示区,树立粮食高产增效示范标杆;二是强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各类财政支农项目,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维修改造病险闸站,加修圩堤险工患段,编制退渔还湖规划,加快退渔还湖进程。三是大力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家庭农场、合作组织、种粮能手因地制宜从事粮食规模生产,积极推广全程托管、土地股份、股田制等粮食规模经营模式,积极试行联耕联种,有效提升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四是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大力推广水稻机插秧,开展机插秧全程服务,基本实现水稻种植机械化。五是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机、植保、育供秧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健全农机购置贷款信贷扶持政策。六是放大地理标志和集体商标的品牌效应,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的拳头产品。
2、就业、创业。要把促进农民本地转移与输出劳动力转移相结合,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一是认真实施全民创业工程。坚持把发展工业作为第一方略,大力营造全民创业氛围,实施财政扶持、技改补贴、要素倾斜、上台阶奖励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建立定期会办、月度督办和市领导挂钩联系定向支持企业制度,积极激励农村能人离土创业、自主创业,党员干部带头创业、带领创业,打造一乡(镇)一业、一村一品的块状经济特色,培育一批特色乡、特色村,带动民营经济发展;二是大力发展农村三产。加大服务和培育力度,加快发展农村建筑业、运输业和餐饮服务业,促进农村三产全面发展,努力增加农民工就业岗位,通过以上措施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的就业空间。四是加强技术培训,拓宽就业信息渠道。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办好“创业服务超市”, 建立健全信息引导、职业介绍、跟踪服务体系,形成市、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文化素质、技术水平,全年新增农民自主创业1万人以上;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发展特色劳务,着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内转外输,推进农村劳动力成建制、上规模、带技术向高收入岗位转输,形成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努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3、加大扶贫力度。兴化是农业大市,贫困人口、五保户数量仍有一定的比例,因此帮扶现有农村贫困户增收脱贫也是促进全市农民增收的很重要方面。我市可继续采取结对挂钩帮扶和政策倾斜等措施,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一是对于五保户和特困户要在现有财力允许的前提下,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改善生活待遇。二是对于低收入户要救助与输血相结合,实行就业扶持、教育扶持、就医扶持、项目扶持、保障扶持等五大扶持政策,加快经济薄弱地区和贫困脱贫致富步伐。三是继续扩大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特别要着力解决因病返贫的问题。
4、用足政策。我们要用好、用足惠农政策,积极上争项目、资金。一是认真落实惠农政策。严格规范粮食直补、农资增支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买补贴等惠农政策落实程序,强化工作监管,把惠农实惠全面落实到农民手中。二是积极完善农业发展保障体系。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开展高效设施农业保险试点,逐步建立农业保障机制。积极开展农村小额贷款担保、资金互助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试点,努力为农业生产增添发展后劲。三是积极上争项目、资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路桥闸站,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5、行政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一是强化增收领导机制建设。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农民增收问题,认真落实促进农民增收的举措,积极深化村级“四有一责”建设。深化村级带头人“能人战略”。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目标,探索推行党组织联建、“中心村”建设试点工作,构建有利于强村富民的组织体系。强化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网上村委会”建设管理,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发挥“富民、便民、育民、助民、乐民”的作用;二是营造农民增收良好氛围。加大农民增收工作宣传力度,形成促进农民增收的共识;加大培育农民增收典型力度,打造农民增收的亮点和示范典型;加大农业信息传递速度,通过建设农业网络、完善政务和村务公开栏、建立定期情况分析会等制度,及时传递农民增收各种信息。三是强化农民增收工作考核机制。对照目标,编制农民增收规划,落实农民增收工作职责,围绕高效农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劳动力转移、财政投入等方面分别制订出促进农民增收的工作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农民收入预测和农民收入考核体系,并认真落实农民收入考核督查工作。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兴化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