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五落实”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来源: 时间:2014-09-05 点击数:

    一是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上半年拨付城乡低保、五保、孤儿生活补助资金3535.10万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省市相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县财政补助动态增长机制,县政府从7月1日起提高4类困难群体补助标准。
    二是落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上半年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20万元,对全县低保、五保对象、孤儿、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企业困难职工、涉核及重点优抚对象等7类困难群体通过一站式医疗救助。
    三是落实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政策。拨付自然灾害资金57.75万元,按照“重点使用、统筹兼顾”的原则,重点对城乡受灾群众给予粮食、衣被救助,解决其生活困难。
    四是落实困难群众参合参保资助政策。安排资金280.84万元,资助35147名城乡贫困群众缴纳参合参保费用,同时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使参合户享受更大优惠。
    五是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2014年,灌南县再次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原每人每月80元调整到90元,此项政策惠及全县8.46万名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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