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实施“四项工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来源: 时间:2014-09-15 点击数:

    为助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今年来,灌南县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施四项工程,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截止目前,灌南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659家,合作联社2家,资金总额55985万元,入社农民11360人。
    一、实施“服务立社”工程。在注册窗口开辟一个专门窗口,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服务和指导农民注册专业合作社,实行“一对一”的登记指导服务。在各分局确定一名工商干部作为联络员,与注册窗口对接,及时了解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的需求,从市场准入、组织架构、政策法规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和全程帮助。今年来,全县新登记设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85户,资金总额7336万元,入社农民2365人,同比分别增长67%、52%、83%。
    二、实施“政策惠社”工程。联合县农工部出台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策性意见,在市场准入、品牌建设、融资理财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优惠政策。与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联动,重点扶持发展食用菌营销专业合作社和现代种植、养殖业合作社。搭建银企合作平台,运用动产抵押、权利质押等手段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融资难题。今年以来,共办理涉农动产抵押18起,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0.61亿元,登记抵押物总价值达1.27亿元。
    三、实施“商标兴社”工程。按照“政策引导扶持、综合职能促进、协会帮助服务”的思路,采取“预约服务”、“送法上门”、挂钩帮扶、解困解急等措施,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走“商标兴社”发展道路,帮助他们为有特色的农副产品申请商标注册,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截止目前,已帮助2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册“锣鼓西瓜”等特色农副产品商标37件。
    四、实施“联合强社”工程。按照“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经纪人”发展模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县域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生产基地、农民经纪人之间联合发展。同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联合发展,目前,已帮助1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了苏合农产品销售专业合作联社等2家合作联社。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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