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四项举措”规范鲜肉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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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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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广大群众消费安全,灌南县采取“四项措施”,对全县范围内辖区鲜肉市场秩序进行规范。
一是净化市场环境,强化源头治理。对辖区的屠宰场、农贸市场进行走访排查,通过发放通知、粘贴公告等形式,要求市场开办者进一步明确市场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入市主体把关和货源进市把关,杜绝为无证无照及销售货源来历不明鲜肉的经营者提供入市经营条件。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业务指导。组织人员加大对鲜肉销售商户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销查验、进销货台帐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和检验检疫备案制度;加强对鲜肉销售商的业务指导,着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其经营责任意识,自觉做好肉制品的自查自检,切实保证质量安全。
三是部门联动执法,打击违法行为。联合公安、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开展鲜肉市场联合执法检查,从屠宰、入市、交易、退出等多渠道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防注水猪肉、病死猪肉、未检疫等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和销售不合格鲜肉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
四是畅通维权渠道,引导社会监督。通过市场公示牌、消费宣传栏,公布投诉、举报热线,进一步畅通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有关鲜肉市场的投诉举报,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到净化鲜肉市场环境的整治中来。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