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落实三项举措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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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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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近年来,溧阳市统筹谋划与布局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与小城镇建设,加大投资、建设和管理力度,着力建设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管理高效的农村新型社区。
一是进一步激活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在持续增加农村公共服务总量基础上,根据农村居民需求不断开发新服务项目,重点关注农村居民“软”服务需求和个性化服务需求,依托服务中心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村民享受公共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
二是实施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第三方测评机制。围绕农村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社区公共服务满意度、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未来取向等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测评。根据农村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调研的结果,针对反映的溧阳市农村公共服务存在问题,积极落实整改。
三是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深化农村社区工作者“选聘结合”、“承诺评议”制度,强化村(社区)干部履职行为。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常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