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镇“五个统一”全力打造阳光村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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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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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统一公开时间。常规性村务事项实行定期按季公布,每年2月20日、5月20日、8月20日和11月20日为村务公开日。涉及群众利益和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单独及时公开。
二是统一公开内容。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将“三资”管理、村居收支、集体资源发包、债权债务、粮食直补、低保补助、“单独二孩”、发展党员情况等全部纳入村务公开内容。
三是统一公开形式。采用公示栏,各村(居)统一制作6米长、可视1.1米高的双开公示栏,置放显眼处;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利用广播、网络、会议等全方位公示。四是统一公开流程。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先理财、后审核、再公布,重要村务先协商、后决策、再公布的原则,统一按照“村居提出公开方案——党群代表讨论确定——监委会与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及时公开——接受监督和查询——资料归档”的流程进行。五是统一测评公开效果。定期不定期召开党群代表和老干部座谈会,调查了解村务公开的效果,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信息,责成完善公开内容。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