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家庭农场”发展 促进“城镇化”建设
目前,兴化市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达569家,这些家庭农场在提高土地的集约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兴化作为农业大市,2013年城市化水平仅为49.9%,远低于全省64.1%、泰州59.04%的城市化水平,如何顺应经济形势、把握发展机遇,将发展“家庭农场”和城镇化建设良性互动,从而形成1+1大于2的双赢局面。
一、兴化农业经济、“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特点
(一)农业经济稳步发展,经济总量继续扩大
近年来,兴化紧紧围绕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任务,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农业经济稳步发展,农业经济总量继续扩大。全市2013年实现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147.89亿元,增长7.1%;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87.6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3.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247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420元,同比增长1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669元,增长13.2%。粮食播种面积276.08万亩,总产141.11万吨,增加1.8万吨,增长1.3%。油料作物播种面积21.59万亩,总产3.83万吨;棉花种植面积13.2万亩,总产1.24万吨,蔬菜种植面积32.03万亩,实现产量73.34万吨,全年生猪饲养量98.09万头,增长5.5%,出栏59.7万头,增长6.4%。家禽年末存栏711万只,家禽出栏1095万只,禽蛋产量4.78万吨,同比增长2%。2013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83万亩,全年水产品总产量28.2万吨,增长3.36%,其中河蟹产量5.15万吨、青虾产量3.5万吨、小龙虾产量1.3万吨,同比分别增长3%、2.28%、2% 。
(二)“家庭农场”蓬勃发展,助推规模农业茁壮成长
近年来,兴化一直把培育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在大力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基础上,注重加快家庭农场的培育,取得了初步成效,较好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目前,全市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569家,累计使用耕地12.13万亩,从业人员2997人。家庭农场在提高土地集约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兴化农业经济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之一,具有以下特点:
1、发展速度呈上升趋势。2013年3月8日,兴化西郊镇杨家村村民王德朋在工商局注册登记“兴化市野猪林生态农场”,成为泰州市首家家庭农场之一,当年全市登记家庭农场 449家,今年1-5月份登记家庭农场120家,累计达569家。
2、项目以传统农业为主。已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中,经营项目以传统农业为主,从事粮食种植农场408家,占71.7%,列首位;水产农场112家,占19.7%,列第2位;蔬菜种植农场26家,占4.6%;林业农场16家,占2.8%;畜牧业农场7家,占1.2%。
3、种养大户为主力军。全市家庭农场法定代表人以种养大户为主,从种养大户直接转变农场主的有444人,占78%;村干部农场主有60人,占10.6%;农技牵头人农场主有58人,占10.2%,其它农场主7人,占1.2%。
4、助推农业规模经营。家庭农场从业人数2997人,场平5人;经营面积12.14万亩,场平213亩。其中昭阳镇建新粮食种植家庭农场经营粮食面积730亩;戴南镇沃粮粮食种植家庭农场经营面积为400亩;缸顾乡紫藤轩果蔬家庭农场经营葡萄蔬菜种植面积200亩,成为当地规模经营的领头军。家庭农场通过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增加了当地的农民收入,也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的实施,较好地扩大了社会效益。
二、兴化城镇化发展进程基本情况
近年来,兴化坚持把小城镇建设作为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力杠杆,采取一系列措施,使我市小城镇建设取得较快发展,城镇化水平有所提高。2013年城镇人口62.64万人,比2006年增加11.3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9.9%,比2006年增加11.5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461元,比2006年增加15328元,是2006年的2.4倍。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97.1 %,城镇家庭住房成套比例87.9%,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率76.2%,城镇绿化覆盖率25.6%。随着城镇基础设施的改善和经济的发展,一批重点城镇脱颖而出,初步形成了以城区为核心,以高兴东、兴泰公路为两条城镇发展的主要轴线,城区与市经济开发区联片发展,辐射周边的临城、垛田、西鲍、城东等乡镇,戴南作为副中心城市,辐射周边的张郭、茅山、荻垛等乡镇。随着这些中心城镇的不断发展,城区及重点中心城镇对经济活动的承载力以及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力、对农民转移的吸引力不断增加,推进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
三、兴化“家庭农场”、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兴化“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家庭农场产业化程度较低。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家庭农场发展存在着面积缺规模、有数量缺效益、有特色缺品牌等问题。目前该市家庭农场200亩以下的占57.3%,500亩以上的仅占6.2%,很难形成产业规模,保持品质优势,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弱,经济效益不高。
2、技术和管理水平较低,效益难以放大。受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和高素质劳动力大多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大中城市,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大多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不高,对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和品种了解较少,缺乏现代的经营管理理念,制约了家庭农场生产集约化水平的提升。加上季节性雇工成本快速上涨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家庭农场经济效益得到稳定增长,制约着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
3、融资难,制约生产规模扩大。家庭农场扩大生产规模,不但需要租赁土地、购买农资,前期还需要一定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比如进行土地平整、水利设施建设、购买生产机械等,因此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大多数家庭农场由于自身资金积累不足,往往需要一定的资金借贷,而金融机构大多不愿意为农户发放农业生产设备、农作物抵押贷款。
4、扶持政策不完善,影响发展的积极性。和传统的农户相比,家庭农场的经营有所扩大,在耕作、播种等生产环节具有一定的规模效应,但家庭农场在产前、产后环节仍然显得规模偏小,与其他市场主体谈判地位不对等,抵御自然灾害和农产品市场波动的能力较弱。另一方面,对家庭农场也欠缺专门的扶持政策,影响了农民发展家庭农场的积极性。
(二)兴化市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城镇规模小,聚集带动能力差,缺乏支撑产业
据测算,只有当小城镇总人口在5万人以上、镇区人口2―3万人时,才能产生一定的聚集效应。我市现有乡镇34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从户籍人口来看,我市目前仍有25个乡镇总人口不足5万,其中有12个乡镇户籍人口不足3万人,而从历次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资料来看,我市的大多数乡镇均为人口净流出地区,也就是说这些乡镇常住人口比户籍人口还少,目前我市只有城区和戴南镇常住人口超10万人。
从经济活动类型来看,我市大部分乡镇属于集贸性城镇,主要以为周围农村提供商品交换、物资集散等为职能,受经济条件、基础设施欠账多和区域位置的限制,存在城镇规模偏小、功能不够完善、非农产业基础薄弱、对资源的利用能力和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弱等问题,由此造成了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水平不高,小城镇的聚集效应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最终影响乡镇的经济快速发展。
2、城镇建设资金投入滞后于城镇发展需求
兴化市大部分村镇财力薄弱,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小于1000万的仍有6家,1000万到2000万的有14家。难以筹集大量的资金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跟不上经济发展的要求。大部分乡镇缺乏稳定、规范的资金来源,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十分紧张,资金投入明显滞后于城镇发展需求。
3、小城镇建设缺乏整体规划
没有科学的规划,小城镇建设就会无章可循,就会变成一团乱麻,也将给小城镇的长期发展和未来建设造成隐患。从现实情况看,我市很多乡镇都缺乏统一完善的布局和规划,规划上同质化较为严重,有些乡镇,由于受财政、资金限制,缺乏超前规划,城镇内部工业、商业、住宅功能分区不明确,城镇基础设施薄弱,镇容镇貌差,迟迟未形成规模。一些乡镇由于人口、地理环境等先天不足,加上规划不到位导致畸形发展,重点不明显,特色模糊。
四、推行“家庭农场”,与城镇化建设实现良性互动
城镇化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解决居民就业和收入问题,实现更高水平小康和现代化。仅仅依靠城镇化建设,不可能解决农村居民就业和收入增长问题。更重要的,如果农村居民全部到了城镇,粮食安全问题又随之而来,所以,提高粮食及各种经济植物的种植水平,仍然十分重要,从大局来看甚至可以说比发展工业还要重要。
“家庭农场”能够全面推广并产生积极效应,将成为城镇化建设的重要补充,与城镇化形成良性互动,不仅可能有效缓解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矛盾,也可以大大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使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差距有效缩小。一方面,通过加快城镇化建设有效吸纳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让更多的农村居民进入城镇,与城镇居民一道,开辟新的发展空间,营造新的发展氛围,使城乡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产生良好的互动效应;另一方面,将没有能力和条件进入城镇、从事工业生产,但具有较高农业种植水平的农村居民,继续发挥他们在农业生产方面的作用,通过“家庭农场”增加就业渠道,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缩小与城镇居民的差距,使城乡“二元化”结构得到有效改变,形成城乡互动、城乡共赢的良好局面。
1、做好土地流转,规范“家庭农场”模式。兴化2013年拥有耕地191.04万亩,农户39.24万户,户均拥有耕地4.87亩,土地的使用权分散,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投入产出效益也不高。要通过流动,将土地流转到有条件建立“家庭农场”的家庭,把“家庭农场”建设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生态化、农民职业化”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正确引导,树立“规模经营、共同发展”的思想,严惩形式主义,规范土地流转。
2、搭建融资平台,加大扶持力度。资金周转困难已成为目前“家庭农场”发展中的一大致命因素,要通过“筑巢引凤”搭建灵活良性的融资平台,拓宽“家庭农场”融资渠道,提供优惠利率或者无息贷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对“家庭农场”进行投资。同时,出台扶持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把“家庭农场”列入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计划,在农业产业化政策中,适度对“家庭农场”发展进行政策倾斜,对“家庭农场”开展水利设施改造优化、购置农用机械等也都给予一定的补助。积极探索新的农业发展管理模式,培育一批示范作用强的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作为典型,推动发展现代农业。
3、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推进城镇化建设。科学规划是建设好城镇的前提,合理布局,构筑复合中心城区功能区,加强城区辐射范围,积极发展中心镇,适度发展一般镇。坚持工业强市,以各类工业园区为依托引进大项目、培植新产业,壮大自身实力;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偏远地区如西北片围绕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
4、发展外向型经济,深化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是农业向工业的延伸,能使农产品大量增值,也是加强城镇化建设,壮大县域经济的主导产业。粮食、蔬菜、水产品等农产品加工业尤其是食品加工业,与农业相辅相承,对推动农业产业化的作用十分巨大。应继续发展粮食加工、蔬菜加工、水产品加工的规模。同时,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城镇就业。加快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一体化进程,促进农业增产,扩大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
5、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产业聚集,扩大产业规模。工业化是农村城镇化的原动力。大力发展农村工业不仅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而且也是转移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快城镇化建设,发展农村工业必须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发挥城镇周边农村农产品和劳动力资源优势,引进项目和企业,培育支柱产业,构筑以工业为主导的新型经济结构,加快推进县域非农化进程,全面发展县域经济。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兴化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