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构筑五大救助体系筑牢特困群众幸福生活底线

来源: 时间:2014-11-11 点击数:

    溧阳市对城乡分散供养“三无”对象、特困重度残疾人、孤儿和特困残疾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兜底保障,并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为原则,有针对性地健全体制机制,整合利用各种资源,编织一张覆盖全民的保障基本民生安全网,兜住特困群体的生活底线。
    一是构筑“兜底型”生活救助体系。将特困群众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对家庭中老、幼、残、病、优抚对象等特殊人群按比例增发20%-50%的低保金,并减免其一定数额的水、电、天然气和有线电视收视费,降低其生活成本。
    二是构筑“保障性”住房救助体系。根据房屋实际情况为农村特困群众家庭重建或修复房屋,并对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城镇特困家庭给予优先保障。
    三是构筑“全阶段”教育救助体系。对在上学的溧阳籍特困家庭子女在各个学习阶段发放金额不等的救助金和助学金,保障其子女顺利完成学业。
    四是构筑“补充型”医疗救助体系。将特困群众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体系,由政府全额补助其个人缴费部分,切实保障特困群众充分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五是构筑“扶助式”生产救助体系。对于特困群众无力耕种的责任田,由所在村委负责人组织帮种或进行出租、转包和土地股份合作,所得收益仍归特困群众,从而为特困家庭增收提供有效途径。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常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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