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朱林镇落实四项举措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 时间:2014-11-13 点击数:

    近年来,为及时解决群众诉求,金坛市朱林镇落实四项举措,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模式,突出司法服务“零距离”,打通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后一公里”。
    领导参与,形成合力。金坛市朱林镇党政人大主要负责同志分工负责,牵头解决某些历史遗留的、群众长期上访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到上访户家中了解情况,在争取群众理解支持的基础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增进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深化宣传,源头治理。金坛市朱林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全程介入、全线覆盖、全面调处,做到调解工作与司法宣传步步相伴、环环相扣、层层跟进。创新方法,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为农民群众免费发放一本法律宣传册,一个村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开展一次普法报告,宣讲一次群众急需的法律知识和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做好预防,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在村组一线设立民调信息员,发现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错时上门,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镇司法人员利用早晨上班前、晚上下班后或双休日主动上门进行宣传和调解工作,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
    创新方法,增强实效。针对有些纠纷“敌意”较浓,镇司法人员说话不管用,农村中又一贯存在遇事认亲认老的传统问题,朱林镇以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性为目标,积极探索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办法,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效率和效益。一方面采用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疏导,或聘请有威信、会做群众工作的“三员”(老党员、退休老干部、义务调解员)担任首席调解员,参与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具有固执、偏激等不良心理倾向的群众,进行心理疏导,钝化矛盾。另一方面采取群众性工作的办法,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通过当事人的亲戚、同事、朋友、老领导等方方面面的关系来做说服教育工作,形成调节矛盾纠纷的强大“劝说网”,改变当事人不合理的态度或不合法诉求。
    注重队伍,优化力量。朱林镇始终把基层司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坚持不懈地抓实抓好,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司法所零距离接触群众、服务群众、防范和化解矛盾的优势,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所“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在兼顾政策与客观实际的基础上,做到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努力使思想观念、工作部署、工作方式更加适应和谐社会的要求。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常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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